工资变动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_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劳动变更合同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1:20:21 人阅读
导读:【职场小龙虾观点】如果合同中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要么接受合同,要么选择辞职。关于签合同这件事合同法人变更了,工资估计也是降低了,还要重新考核,考核不过关的,我估...

【职场小龙虾观点】如果合同中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要么接受合同,要么选择辞职。

关于签合同这件事

  • 合同法人变更了,工资估计也是降低了,还要重新考核,考核不过关的,我估计等待你们的就是辞职。重点是你们签署了,代表的是你们的认可。

  • 至于你说说的那些没看清楚,不明白等等。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签字,代表你同意。
小编举个极端的例子:公司要求重签合同,加上一条规则:销售人员每月必须为公司接取10万元及以上单子至少1个,接到一个奖励单子价格的一半,否则第一次扣罚半月工资,第二次做开除处理。只要你签了字,就代表你同意(有奖有罚,不存在“显失公平”),即使你知道自己无法完成。
  • 你的合同不存在违规、违法,所以《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四条不适用。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zd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专变属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关于签合同的注意点

  • 有人用“卖身契”来形容合同,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合同关乎的可以是你今后工作的本身利益,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小编第一次、第二次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拿着合同看了又看,还复印了一份,回家研究了后,第二天才签订上缴HR。
  • 对于劳动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使用期限、工资(税前税后、计算方式等)、加班请假与休息、年终奖工作时间、离职解聘等。

你现在需要怎么做

  • 如果公司还行,而且变动不大的话,或者说还值得你留下,那么你只能选择去接受他,后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进行升职加薪。

  • 如果你对公司的做法不认同,我的建议是在你没找到好的工作以前,暂时先忍耐,骑驴找马,找到合适的工作在提出辞职。

【职场小龙虾】手打不易,欢迎点评关注!

首先劳动法在保障员工权益时同样也保障企业利益,但是两者并不冲突,根据你的情况来看有几点建议给你:

1、翻阅仔细查看你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的约定取决你的选择,这很重要

2、公司改革也好,发展也罢,这都是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的需要作出的决定,没有哪家公司想“自寻死路”这一点我们应该清楚

3、你没有描述你现在的工作性质属性(我想你应该是标准工时合同,也就是说每天按点上下班),那么现在企业想按照你电工仪表工机械检修花费的时间算工资,那么也就是说工资的计算薪资发生了改变,按照推理你的合同用工方式也应该同步改变

4、你提到的协议工,是什么工无所谓主要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第3条你的合同需要发生变化,劳动法规定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生效具备法律效应你有权不同意

5、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你30年的工龄,我们暂按照最低N+1的赔偿31个月是比不小的金额

6、要么让你待岗,那你正常上班打卡即可正常领取工资,如果不让你上班待岗,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发正式通知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如何待岗?单凭领导口头通知么?显然不是

7、拿到第6条的正式通知后方可申请劳动仲裁,说白了劳动仲裁是要有凭据的

8、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他们更专业更权威

9、以上已经阐述很清楚了,如有疑问请留言。

谢邀。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没有必须要给予补偿的义务。而要是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如果公司都没赚到钱的话,员工的待遇也就不如从前那么好了。今年国内的经济受冠状肺炎瘟疫的重创,很多企业都不景气。为了生存为了活命为了有口饭吃,还是去上班吧,尽管工资被降了三分之二,有工作总比没工作强。

公司更改了法人和名称后,合同相对人不需要与重新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您好,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哪些?

1、工作岗位;

2、工作内容;

3、工作地点;

4、工资待遇;

其他的变更就不说了,在公司中百分之八九十的劳动合同变更都是这四种,而且也正是这四种变更容易引起劳动争议。

二、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除了个别情况之外。

正常来说,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双方达成一致才能变更,单方面的变更是不合法的,但有几种特殊情况公司可以有条件的单方面变更。

1、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公司有权对员工调整其他可从事的岗位。

2、员工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对员工调整其他可胜任的工作。

三、如果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面变更外的,都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员工同意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没有哪家单位会主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尽管劳动合同约定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资,但是在降低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单方调整工资仍然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要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单位必须要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或者单位效益下降而必须降低员工工资等,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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