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转治安案件_刑事案件可以转治安处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2:41:26 人阅读
导读: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进行自诉:1、涉及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进行自诉,且只能进行自诉,即此类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类...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进行自诉:

1、涉及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进行自诉,且只能进行自诉,即此类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类型;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3、被害人有确切证据证明被告人侵害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 碰瓷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应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评价。情况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该两种罪名都不属于自诉案件的类型。但如果在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碰瓷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被害人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你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派出所应该告知被害人不予刑事立案的理由;如果被害人不服,可以向其主管局申请复议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派出所没有需要被害人办理的法律手续。
追问
《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不出吗?还是被害家属索要才给?
追答
你好: 公安机关有的时候不主动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是索要的话会给。

可以。但这一切并不是人为控制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时,案件性质才会发生变化。比如:人身伤害案件,刚开始调查时,初步判断属于轻微伤的,可以行政案件立案,但如果经司法鉴定后,伤害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则案件性质转化为刑事案件。;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1、(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所说的案底就是公民的前科,包括刑事犯罪的前科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前科,所以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后,如果作出了治安处罚,还是有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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