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人身攻击的赔偿_人身伤害赔偿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1:24:53 人阅读
导读: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1.1V1的情况双方徒手:对方怎样侵害了我的人身权益我才能反击呢?推搡辱骂拿手指头戳我的脸,抓衣领卡脖子但是没有挥拳,我可不可以当场还击将其打到没有反抗能力呢?警察会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斗殴行为?我必须承担赔偿,还是因为属于反击行为免于处罚甚至获得补偿?(1V1的情况下,辱骂,拿手指头戳你的脸,但对方没有实质性的攻击行为那只能属于寻衅滋事,你只能把他手拨开阻止进一步侵害并且结束争执。抓衣领卡脖子的情况,如果对你造成身体损伤则属于故意伤害,如果对方没有进一步行动,那属于施暴者主动终止侵害,正当防卫条件不成立。如果对你造成了伤害之后没有停止侵害并继续施加暴力攻击,那么正当防卫条件成立,但防卫仅限于制止对方继续进行不法侵害,你可以将其推开或者制服,但过程中若无意使对方伤残、死亡,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若刻意使对方致残或死亡,则有可能会被判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而如果在打斗中对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对方正在实施暴力犯罪如持械抢劫、行凶杀人、强奸等,你可以实施无限防卫,在此过程中你的防卫动作致使对方伤残或死亡,你无需承担刑事责任。)2.1v2人及以上,这种情况下,是否对方只要动手,我就可以在不动用器械的情况下无限反击?责任都在对方呢?(单人面对多人暴力侵害时候,判定是否适用无限防卫和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标准在于当时的环境和双方的冲突激烈程度,如果当时的环境你无法逃脱且对方多次持续对你进行暴力侵害且没有主动终止侵害的意向,对你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无限防卫成立。如果当时的环境你可以反抗逃脱,那么无限防卫是不成立的,而正当防卫是否成立在于你防卫动作的出发点和结果,如果你是以终止暴力侵害行动为出发点,并且在暴力侵害被制止后停止进一步攻击,仍可视作正当防卫,若在终止暴力侵害后仍对对方施加攻击,则属于防卫过当。若对方多人持械或以暴力犯罪如凶杀、团伙暴力抢劫、轮奸等为目的对你实施暴力侵害,则无限防卫成立,防卫过程中导致对方伤残或死亡不需承担刑事责任。PS: 若对方多人正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则不管你是否受到生命安全威胁,你的一切进攻行为均视为无限防卫,对施暴者造成伤残或致死无需负刑事责任。)我想知道最能惩罚对方的方式1.如果在1V1情况下我没有进行还击,对方没有造成轻伤,但是打了我(可能只是打了一拳)对方的处罚和我应得的赔偿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首先,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被害人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2.在1V多 情况下,我进行反击但寡不敌众,伤情在轻伤或轻伤以下,如何判定责任,获得赔偿,对方应该有什么处罚?(这个判定需要从事情起因出发,若双方发生口角演化成斗殴,而你先动手,则双方均属于聚众斗殴,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持械斗殴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对方主动发起暴力侵害而你被动反击,导致轻伤或轻微伤 则对方属于聚众斗殴及故意伤害,打人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若对方曾多次参与聚众斗殴,或者参与人数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又或者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斗殴的均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对方主动发起暴力侵害,但由于你出言挑衅在先,你依然有可能被定性为寻衅滋事,后续肢体冲突属于打架斗殴,对方属于聚众斗殴。)

若鉴定结论为轻伤或者重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

根据你的邀请,回答如下:

1:依照文中所述,我方伤势情形为:额头上有一个十公分左右的缝合口子。有机会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的十级伤残: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0cm。

2:一般来说受伤的人,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3:若是爸爸伤势有达到伤残鉴定中的残疾标准,可以再经过伤残鉴定机构鉴定,鉴定后如果造成残疾,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4:假设爸爸年龄为60岁以下,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

单就残疾赔偿金部分:

50000*20年*10%=100000元

其余部分尚未计算。

5 :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名字,与我讨论。

6:加油。

在网络上遭到人身攻击,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因为网络是虚拟的,所以要确定对方的实际身份会比较困难。受害人也可以通过将网上人身攻击的证据收集起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请公安机关帮忙找出人身攻击的人。如果受害人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可以直接将证据收集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恢复名誉并承担相关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要找到有效证据,在较短时间内向消委举报。情节严重可起诉

谢邀!

首先弄清关系,关系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责任和赔偿标准也不同。

如果是承揽关系,题主不用赔偿。如果是劳务关系,题主要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要看你们双方订立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清,不足以明确关系,则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找律师,检讨你的情况和合同约定,帮你提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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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于2018/1/8 13:15

我猜也是没合同。

如果你不能证明是承揽关系,则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 因伤致残的,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这个伤残鉴定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不同的,鉴定单位不同,适用伤残标准不同,参照交通事故相关程序处理,赔偿标准由地方规定,具体题主要咨询本地的交警部门。

所以,对方要求5万元的赔偿,没有经过伤残鉴定,难言是要多了还要少了。

还是那个意见,能协商协商,不能协商找律师,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细节太多,内容复杂,非专业人士,处理不好。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2、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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