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不服从安排会被开除吗_事业编能随便被开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3:33:29 人阅读
导读:公司人事调动你不服从是否会对你做出开除处理要看公司领导对你的安排,这里不予评价。这里从普及劳动知识的角度来和你分享一下哪种情况下你有权拒绝公司的调动,哪种情况下...

公司人事调动你不服从是否会对你做出开除处理要看公司领导对你的安排,这里不予评价。

这里从普及劳动知识的角度来和你分享一下哪种情况下你有权拒绝公司的调动,哪种情况下你拒绝调动会产生相应后果。

首先,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会缔结劳动协议文书。根据国家固定,一份完整且具备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司的名称、法人及注册地址;

2、劳动者的有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3、劳动合同的期限;

4、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

5、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其他内容。

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约定的上述条款未做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在具体的职场环境中,我们来看一下不同情况下法律条款的适用情况吧:

情形一:公司对劳动者在同一公司主体下的不同部门间调整工作岗位,但工作属性、地点、薪资均不涉及调整。例如:公司要求小王从公司A营销部门调岗至B营销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小王的工作属性仍然是营销岗,工作地点和薪资待遇均未有做大的调整。小王拒绝公司的此次调整,在公司多次正式邮件告知、HR谈话之后仍然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公司有权根据企业劳动纪律中拒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支付赔偿金。

情形二:公司对劳动者跨公司调岗或对工作属性、工作地点、薪资待遇与劳动合同存在较大差异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调岗安排。例如:公司要求小王从当前的技术岗调岗至公司下属某子公司的行政岗,从而薪酬待遇、工作地点都会涉及变更调整。公司HR与小王沟通协商此次调岗事宜,小王拒不服从公司安排,虽然本岗位上级领导已根据公司安排不给小王安排任何工作,但小王仍然在本岗位上继续工作。公司以小王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小王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给予2N的劳动赔偿金。因为在情形二中,此次调岗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企业与员工沟通一致方可进行调岗,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题主你可以看看个人属于上述哪种情形,来套用适用情况。如果公司对你做出了单方面解约,涉及情形二的,建议仲裁。

单位有个人不服从你的岗位调整,作为直接领导,你要怎么办呢。

首先从你自己身上找原因,你是否调整得不合适?如果该员工的强项是文案,你偏要让人家搞后勤,显然人家会不愿意。不是有句话叫将适合的人放到适合的岗位上去吗,你是这样做的吗?完全没有私心吗?如果不是,你就自我调整吧,虽然你是领导,但别人一点不比你蠢,使阴绊小心惹祸上身。

其次如果你调整岗位完全是无私的,是最有利于单位和职工的,那你可以找该职工谈,把你的想法和这样调整岗位的优点开诚布公地说出来,并且问他想要什么岗位,在你们中间找一个共同点,达成一致意见。

做个小领导也是需要水平的,对人的管理是最能体现领导水平的,因为人才是创造利润和业绩的源泉,把人的事情管理好了,其他的事就好办了。你也是你领导的下级,劝你在管理过程中,不要把事情搞得鸡飞狗跳,一地鸡毛,那样你给领导的印象就是缺少能力,让你当个小领导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制造问题的,所以千万要记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事最好,只有队伍团结和谐,才能创造出好的成绩!

提问有点怪。

第一,体制内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可能因病被辞退,这是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哪个单位的领导会干这种没人性的事情。关于因病不能工作,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和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否则将予以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聘用制的企业人员尚且如此,更遑论本不在劳动合同法管理之内、对辞退人员要求更严的体制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第二,体制内在编人员因病不能胜任工作,一般组织上会采取两步来处理。第一步先是调整岗位,将当事人从重要、繁重岗位调出,安排到相对清闲轻松的岗位上;第二步,如果在相对轻松的岗位都不能胜任,那么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作出病退处理。病退会影响一定的经济待遇,不过该有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福利,组织上一般都会按政策给予。过去管理不严的时候,很多人因病不能工作,直接不来上班,在编不在岗,享受正常待遇,单位一般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类似的吃空饷行为自2014年开始清理后,现在已经不太可能这样做。

第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只有几种情形可以辞退:一是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二是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踩了红线,比如以前的违反计划生育;三是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以刑法的,一般都会被勒令辞职或开除。除此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几乎没有被开除或辞退的可能。这也是体制内工作稳定,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用人单位调劳动者去外地工作,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事业单位不可以随便开除有编制的员工。

1、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分为好几种,常见的有事业编制,集体编制,合同编制,以及临时编制。

2、事业编制不能随意开除,即便非要开除也要党组开会讨论决定。

3、集体编制要在职工大会当讨论,才能决定。合同编制在合同期内是不能开除的,但是合同期满后,单位可以考虑不予续签,算是变相开除。临时编制是可以随时开除的。请添加详细解释

谢谢邀请。

该问题在单位比较常见,每个单位都有一些刺头,都有令领导头疼的不安分员工。怎么办?有的单位领导处理很好,有的单位领导处理得不好,这都与领导智慧与管理能力有关。

先给建议:①题主不要把管理当作管教。②管理的基础是理,是讲道理,是思想工作。③处理人,追责问责,要谨慎。④领导要有智慧,要有格局,处理人完全解决不了问题。⑤体制内管理一个单位:提拔有志向的、积极向上的、认真干工作的,表扬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踏踏实实的,稳住不想进步的、性格刚烈的,处理违规违纪的、违法犯罪的。

一、何为管教?

管教是长辈对小辈的管理教育的说法,不是领导对下属管理的说法。题主把领导对下属的管理称为管教,这是错误的,也是不合理的,这带有明显的家长式的、老大式的、霸道式的、命令式的威风习气和小作坊模式。这种领导,往往是单位的一霸手、一言堂,把单位当作自家田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看不惯谁就整理谁,完全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只要其他人稍有不从,就会把鸡毛当令箭,说别人不服从管教,甚至就会打击报复别人,俨然我就是单位老大,单位就是我开的,你们都是我养活的。某地级市市直一个单位一把手,在单位很霸道,脾气很臭,下属有点小错误,就无限放大,当场大声呵斥;有一次,一下属上班因为堵车开会迟到,就叫别人滚出去,下属比较委屈,就和他理论了一句,该一把手说了一句:信不信我处分你?下属委屈说:你没那个能耐!后来这事闹到市纪委,调查组来单位调查了一次,后来不了了之。因此,管教,不是呵斥,也不是说教,更不是比谁声音大。

二、如何管教?错!应该是如何管理?

管理不是说教,更不是管教?一个30岁领导,对55岁的员工可以说管教吗?那肯定不合适,一个是年龄上不合适,二个是尊重上不合适,三个是亲和上不合适。那叫什么?应该是管理。管就是服从,我说你必须听,理就是讲道理,做思想工作。管是刚性的,理是柔性的,理是管的基础和方式,没有很好的理就没有高效的管。因此,要把管和理有机结合起来。管理之前,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大道理讲通,小道理讲透,把思想工作做得暖人暖心,把员工思想谜语解开。这才是管理的精髓。笔者现在单位一把手,人非常亲和,脾气很好,做事情公平公正,一切事情看上去都好像运筹帷幄,他最在行的就是谈心谈话,把我们这些大科员们说得服服贴贴的,有时后感觉到不听他的都不好意思,有点对不起爹娘!我们单位几个所谓的脾气不好、经常迟到早退的人,在一把手面前,都得忌惮三分。

三、如何处理人?

①明确地说:处理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只要别人不违规违纪,你就不能处理他。至于说辱骂、推搡领导,这是一般性的违反治安条例,没有违法犯罪。至于说威胁、恐吓,那就要看在什么场合上说的、在什么时候说的、说了什么威胁恐吓的话,如果是和领导吵架时说的,这根本是气话、吵架的话,警察根本就不会管。可以判断,你领导是不是也在威胁说:信不信我处分你、开除你啊?然后别人就同时说:处分我,除非你不想活命了?这样场合说的话,能作为证据吗?显然不能作为证据。

②那么怎样才能处理一个人?一个是,要违规违纪,比如犯政治错误,发表不正当言论,违规选人用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党员六个月以上不交党费,等。二个是,违法犯罪,比如杀人,抢劫,偷盗,赌博,危险驾驶,贪污受贿,等。只有满足上面两个条件之一,才能首先进行党纪处分,再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③至于说,怎样才能问责处理?一个是,直接主办人工作失职,工作不能完成,或者没有达到相应成效,完成较大影响,主办人有工作失职责任,应当追责问责。二个是,下属工作失职,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应当追责问责。意思是说,问责别人,首先要有工作失职证据,另外也要追责直接领导,领导也有连带责任。还有,工作成效这事,很难界定,怎么界定工作成效不好,怎么界定造成重大影响?别人也可以说,该项工作已经完全超乎他的工作能力,况且他及时向领导反应过。此时,是不能追责问责别人的。否则,闹到上级那儿,上级还会说:该单位领导没有能力,统筹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

④至于说,别人民主生活会测评年年倒数第一。年年倒数第一怎么了,没有那个规定说,民主生活会测评倒数第一就要受到处分,体制内没有末位淘汰一说。

⑤至于说,两年不合格就得开除。至今为止,估计全国发生不合格开除的事,5起都没有。至少,在我们省没有发生过,笔者向中部几个兄弟省也打听过,都没有发生过。不合格开除这事,程序太复杂,证明材料太复杂,影响也比较大,各级都比较谨慎。还有重要的一个就是,体制内就是铁饭碗,你把人家饭碗砸了,别人会不会抱负你,会不会和你拼命啊,会不会整天收集你的证据啊?等等。一个单位,发生了些事事,这个单位领导90%是干不下去的,大概率是要被调整的,甚至影响个人政治前途。某市直单位,一快退休的主任科员和分管领导发生激励的肢体冲突,一连发生好几次,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副主任科员还是副主任科员,分管领导还是分管领导,只是大家撕破了脸

综上,在体制内,①题主不要把管理当作管教。②管理的基础是理,是讲道理,是思想工作。③处理人,追责问责,要谨慎。④领导要有智慧,要有格局,处理人完全解决不了问题。⑤体制内管理一个单位:提拔有志向的、积极向上的、认真干工作的,表扬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踏踏实实的,稳住不想进步的、性格刚烈的,处理违规违纪的、违法犯罪的。

如果是学校领导安排的正常工作,确实是你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你不服从,确实有面临失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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