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_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了就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6:58:26 人阅读
导读:如果对方没有安全感,要求你加,你就加吧,其实这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你买房是婚前,你出资,这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以后你们分开了,你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

如果对方没有安全感,要求你加,你就加吧,其实这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你买房是婚前,你出资,这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以后你们分开了,你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个人出资购买的,就没什么问题

当然你们最终结婚是最好的,对方也安心,你也表明了真心,你们可以好好过日子

但是,这还有个问题,如果以后你们结婚又离婚,那么,关于房子,虽然贷款是你在还,但是你们相当于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再还,这个时候你离婚是需要补偿她的

你自己好好斟酌一下吧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很多人单纯的认为,房产证就算一切,只要房产证上有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有自己的一份,其实不然,若是就简单的以一个名字来决定一切,那不就乱了。

刚结婚就在对方的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子被对方拿走一半,这有可能吗?一切都是人们误以为的罢了。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证明你对这所房子有权利的证件罢了,只是一个证明,虽然当作说,持此证件就有对房屋的处分权,但那仅限一个人独占而已,若是有两个含以上的名字,那么还是要遵守特定的法律,不能为所欲为。

在今年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一项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对房屋这一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中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已经说明了,房子是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符合婚姻法中的这一条,你的所有婚前财产都属于你个人虽有,即使双方结婚,这些财产的所有全也不会改变。

但是有一项例外的,那就是若房产所有人主动赠予,加上他人的名字,只要是登记过的,那么就会生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但要主意的是,这个房子是婚前个人的全款买房,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候除非赠予时的登记要求,那么就不会按照双方各一半的方法分配。

其中全款买房的一方,要占有大多数的比例。

注:

个人建议,所有由此打算的人,一定要想清楚,最好在房产证登记的时候,约定好财产的分割比例,虽然房产不会白白的给对方,但必要的时候还是会很麻烦的

女方会分得一半。因为房名已经更改为你侄子的名下了,也就是房子的产权发生了转移,房子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属于赠与了。侄子的父母对这套房子已经没有权力支配了,他们已经不是房子的所有人了。当然,作为房子的原产权人,在你侄子离婚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子的来源向法院的法官做出陈述。法官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做出合理的裁定。

婚前买了房,结婚后加上对方名字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只是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夫妻之间没有任何关于房产所属的书面协议;二是既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又有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种情况下,婚前买的房可能仍然属于支付房款的一方,加了名字也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意义

1.婚前买的房,支付了全款,那么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之后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在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能出示自己也支付了房款的证据,那么该房产仍然是属于支付房款的一方所有。这一条规定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第十九条末尾,规定了这么一句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不管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不影响房产的所属。夫妻之间的书面协议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一点规定在了《婚姻法》的第十九条中。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结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在《婚姻法》和三部司法解释中都写得比较清楚和详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是不够的,最好能够出具书面的房产所属的协议。即使以后感情不和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现在法院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时一般是看由谁出资居多。当然,结婚肯定不是奔着离婚去的,祝每一段爱情都能获得圆满。

仅供参考,如果有不同的见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关注南山法律人,每天与您一起讨论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法海一粟认为,如本案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1、涉案房屋原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题主说了,该房屋系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因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涉案房屋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加名的法律意义。夫妻一方要求在另一方所有的房产证上加名的新闻屡见报端,这说明,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那么,加名的意义何在呢?法海一粟认为,加名的目的,就是请求加名的一方,希望获得另一方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否则,加名就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就是说,如果加名的结果,并不能使得请求加名的一方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就不会有加名的意思表示。

3、加名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前述规定在法律上称之为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双方一旦对此进行了约定,就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从加名的原因及结果来看,法海一粟认为,加名行为,就是以行为的方式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行为,一旦加名行为成立即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进行加名登记完成之后,该行为即产生法律效力。就是说,自此之后,该房屋即由原来的一人所有变成共同所有。请求加名的一方成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

4、离婚时,女方对于涉案房屋有权请求依法分割。这是因为,涉案房屋已经由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如此,女方作为共有权人,当然有权请求依法分割。

加名有风险,且加且谨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婚前财产须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只要一方同意去公证另外一方在房屋中有百分之几十,如果离婚会照公证书上办理,因为公证在法律方面有效的维护对方利益!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现在有很多人都很困惑,一旦夫妻发生矛盾闹离婚,会不会被女方分走一半房产,这是一个摆在未婚青年不敢越雷池半步的问题。以至于有很多伴侣,在这个问题上不得不停下了爱情的脚步分道扬镳。

其实,自从2001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就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前独资全款买房的,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因为结婚它就会变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有绝对的使用权,变更处理权,以及买卖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侵占和干涉房屋拥有权者的行为。

有的对房产没有拥有权的,在结婚的时候,往往会以对方是不是真爱,或者是为了婚后的所谓安全感,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好像就对不是自己的房产宣誓了主权一样,占有了拥有权。其实,这都是在做黄粱梦,自我安慰罢了。一旦离婚,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前的个人拥有者,它永远不能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什么情况下,婚前的个人房产可以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对房屋有拥有权者的一方,将对方的名字加上了房产证,并鉴有特殊的约定,无偿自愿的将房产的一半赠予了对方。这就相当于拥有权者自动放弃了全部财产的一半归属权,才能使婚前的个人财产变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离婚,才会出现各占一半房屋拥有权的局面。

即然加名字就不要考虑离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