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必须要签离婚协议_夫妻俩可不可以签离婚协议书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45:24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首先,从法律上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效果是一样的,都是合法有效的。第二,从...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从法律上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效果是一样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从个人耗费的时间、精力角度来说,如果协议离婚能成功当然是更好的。

协议离婚中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纠纷少,耗时短。

诉讼离婚一般是双方达不成一致,纠纷矛盾比较多,需要由法庭来裁决,一般耗时比较长。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自愿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处严格要求申请人提交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处理和抚养权处理。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中接受调解。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这是婚姻关于婚姻自由的鼓励,将离婚的权利和自由交由婚姻当事人,其他人没有干涉的权利。

但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在效力和公示效果上是有差别的,在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婚姻登记,这样的登记才有对其他人排他性权利。所以离婚协议没有离婚的效力。

一、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关于离婚一致意见的统一结果

感情问题,法律鼓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在经历登记程序和诉讼时会居中调解,以期保持婚姻关系的继续,是从维护婚嫁家庭稳定和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的。

夫妻的自愿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双方认可的离婚协议,协议要对家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然后将离婚协议带到民政局去申请登记离婚。

而离婚协议说白了就是一个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的结果,效力仅及于双方当事人,如果这份协议一直只有两人知道,效力是不及于其他的。比如:你们已经有离婚协议后,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与第三方重新结婚,有可能涉嫌犯重罪。

二、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对外公示的离婚证明

离婚协议只是办理离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申请离婚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和离婚条件后,认为符合离婚的要求,按照程序制作的代表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证明。

离婚证具有公示的效果,效力可以及于第三人,比如: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借款,银行追讨婚姻另一方要求还债时,可以用离婚证来证明你们之间没婚姻关系,而免于债务。

比如:离婚后,想重新开始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出示离婚证,就可以证明你已经离婚,如果离婚证遗失,也有婚姻登记档案可供使用。

所以,需要明白的是,有离婚协议只是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真正的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做了离婚登记。达成离婚协议后要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是没有发生离婚效力,导致后面产生的债务和其他麻烦与另一方发生关系。

需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同意离婚的判决,好点的法院可能会签发一份离婚证明书,使用更加方便。不管是离婚证,还是判决书和离婚证明书,都具有离婚的效力,而离婚协议却不具有离婚的效力。

夫妻俩可以签离婚协议书吗?法律有效吗?

最正常不过的离婚方式就是夫妻之间签订离婚协议,只要在财产债权债务上划分清楚,以及子女的抚养上没有异议,这样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那种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离婚的情形,恰恰是在上述原因上死搅不清的前提下才进行的。

契约精神之上,并人人遵守,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可以很直白的讲,社会的存在就是由大大小小的每一个契约组成并遵照执行的。大到国家大事,小到鸡毛蒜皮,其实都是契约约束的结果。

言必行行必果。包括口头上的约定,也是契约的一种,更不用说夫妻之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这种白字黑字的书面契约了。只要是男女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是有效力的,能够得到公权力的保障来执行的。最终就是能够得到民政部门的认定而做出裁定二人离婚的结果。

至于虚假的,被胁迫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站不住脚的,在婚姻法上也得不到承认,也就引申不出来离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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