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男方的财产吗_非婚生子女能继承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3:13:16 人阅读
导读:当家庭的丈夫有非婚生子女时,则非婚生子女和他婚内所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他财产的权力。当家庭的妻子有非婚生子女时,其非婚子女不能分得其丈夫的财产只能和她的婚内孩子一...

当家庭的丈夫有非婚生子女时,则非婚生子女和他婚内所生子女有相同的继承他财产的权力。当家庭的妻子有非婚生子女时,其非婚子女不能分得其丈夫的财产只能和她的婚内孩子一起分得她的财产。

男方和前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全给一方不违法,只要男方自愿。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但继承要等男方死亡后才发生,在男方死亡时有多少财产就继承多少;男方在世时可以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男方转移财产,如果非婚生子女还未成年,可以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如果为逃避抚养义务而将财产转移给前妻,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一,非婚生子在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继承权。关于遗产的继承与分配原则,其实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另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老人的财产分配是不挂钩的,如果对遗嘱或者财产的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起诉解决;如果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可以适当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配遗产

我觉得我国的法律对小三过于放宽,对于小三生的孩子,他应该得到应得的东西,可是小三明知道他有家庭,还无耻的破坏别人家庭,甚至养下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小三是犯法的。所以,在补偿孩子的同时,也要追究小三的法律责任。只说补偿,不说小三的错误,对原配和原配的家庭,还有孩子都是不公平的。如果不追究小三的责任,助长了那些不劳而获女人的歪心,让她知道破坏别人家庭是要付出代价的。然后组织小三学习,自拿学费,让她知道做为一个女人,要懂的自尊自爱自强,要知道还有无耻二字。以后要坦坦荡荡做人,才无愧女人这个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资格继承另一半的财产的。

半路夫妻是指之前和他人存在过婚姻关系,但是已经结束了,又和现在的配偶组成新的家庭的夫妻。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登记过,就是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是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另一半的遗产的,但是要以配偶没有把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给其他继承人为前提。

综上,如果没有遗嘱,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另一半去世,配偶是有资格继承去世的一方的财产的。

希望该回答能够帮的上您。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你老公没经过你同意,就认了个儿子,这个儿子能否继承你们的财产,首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只要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术,与孩子形成了抚养关系,这个孩子对你们的财产就拥有了合法的继承权。

要合法领养一个孩子,必须得符合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不能随随便便就能领养孩子的。没结婚的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已经结婚的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经过民政部门审核批准,才能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夫妻才能与孩子在法律上形成继父母子的关系。

就你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老公是一厢情愿的认了一个儿子,并没有经得你的同意,是办理不了合法的领养手续的,在法律上你们并没有和这个孩子形成合法的领养关系,就不存在抚养关系,这个儿子就没任何权利继承你们的财产。

从你的提问中可以推测,估计你老公与这个孩子的关系特殊,如果说你老公有意向要把财产让这个儿子继承,就逃不脱与小三生下的嫌疑。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把财产让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来继承。

如果这个孩子与你老公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话,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只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老公就有权利将他那一半个人财产指定由这个儿子继承。

你要是怀疑这个孩子与老公有血缘关系的话,可以偷偷的拿他们两个人的头发去做DAN鉴定,如果确定这个孩子是老公的私生子,为了保护你的财产权益,可以把老公告上法院提出离婚,依法存在过错方在经济上是要向无过错方赔偿的,这样大部分财产都会落入你的手中。否则,将来这个孩子就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因为依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这个儿子与你老公没有血缘关系,你老公愿意将他那一部分财产留遗嘱指定这个子儿继承的话,这个儿子就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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