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强制执行_有抵押权的物品能申请执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35:00 人阅读
导读:1、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2、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抵押的财产,...

1、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2、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抵押的财产,但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权,偿还抵押债权仍有剩余的,才由普通债权人(执行申请人)获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 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物品设定抵押权并没有改变物品的所有权,所以,判决返还,只要按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返还就行。如果不返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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