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比较好_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6:48:32 人阅读
导读:本人女,关于婚房本人一惯主张:方案一:男方全款加装修的情况,只写男方的名,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方案二:男方首付后面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男女双方按比例加名,男方首付多...

本人女,关于婚房本人一惯主张:方案一:男方全款加装修的情况,只写男方的名,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方案二:男方首付后面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男女双方按比例加名,男方首付多付出份额多占。方案三:男女双方共同首付共同还贷则同等份额。拒绝以下几种方案,方案一:男方全款加女方名,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方案二:男方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不写女方名字(谈婚论嫁之前购买的另算),不要告诉我说为什么考虑这门多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吗?感情正浓的时候都没有考虑过女方的今后真有一天分手的时候还会考虑女方吗?而且不怕离婚加名有什么问题吗,用感情为理由不加名本来就是一个双标的命题。方案三,也是最搞笑的,男方首付买房,女方装修或者买车,结果房子还和女方无关。不要说车子可以写女方的名字算女方的婚前财产,中国目前的情况是人都知道房子至少可以保值但是车子是消耗品,装修同理。中国目前的婚姻法本来就是保护个人所有财产的,要讲理我们就按法律来要讲情我们就按传统来(传统嫁娶可是不菲彩礼但是嫁妆可是女方个人财产),不要今天讲理明天讲情,这就是双标这就是不要脸。

买房的钱是谁的,就去写谁的名字,这也是避免以后,在婚姻中也许会发生,让我们难以想像和难以预料到的事情,我们相信爱情,相信婚姻是美好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不得不加以防范,我们务必在婚姻中,要把握好自己,做最好的打算,同时也要做最坏的打算,因为你永远不会,也绝对不会知道,对方会想些什么?爱自己,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你才立于不败之地。

人心险恶,我们不得不在婚姻中加以防范,我们每一个人,面对着这个社会,所处的环境不同,加之社会一些案例,促使我们每一个人,对某一件事情,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这是需要我们彼此理解,在我看来爱情是纯洁的,婚姻也要保持纯洁度,夫妻双方没有任何心机,没有任何私欲,彼此坦诚,相互关爱才有可能维护好婚姻,相反处处的玩心机,拿婚姻当跳板,来索取和达到自己的目的,那婚姻绝对是不道德的婚姻。

是谁的钱就写谁的名字,这是毫无顾忌的原则性问题,因为我们是普通的百性,省吃俭用来之不易的钱,如若对方理解,也并不影响婚姻感情,你遇上一个知节打理的,人品又好的另一半,不会对你在房子事上,或是在其它任何事情上,都不会为难于你,相反在买房子写谁的名字的问题上,如若出现分岐和争执,我建议你毫不犹豫的,去和对方提出分手,宁可不结婚,也不要跟有心计的人去结婚,因为路还长,彼此还要走下去。

作者:圣女仕途辉煌

写儿子的名字。

是的,但不绝对。为什么这么讲呢?这涉及到合同签订的购房人身份,购房合同备案程序,不动产登记程序,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等几个法律问题,下面一个一个为大家讲讲

第一、对于开发商来讲,如果是男方签订的合同,那么购房人就是这个男的,遇到什么合同上的问题,诉讼的主体也是这个男的,跟女的无关,女的没有参与到合同当中,无法成为诉讼主体。

第二、男的签订合同之后,每个开发商都需要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备案的,备案的意思就是你开发商卖多少房子你得跟我主管部门备案,而主管部门基本上是负责后期房子不动产登记证书工作的,现在应该是大多调整到不动产登记局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一个人签订的合同,但是你可以在办房产证之前到房管部门将备案姓名共有情况加入进去,这就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了。

第三、虽然合同上只有一方签字,房产证上可能最后也只是一个人,但是这个房子是实实在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不用担心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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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1995年以前,只写户主姓名。2018年房屋产权确权后有所变动。现在产权证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添加共有人,根据国家规定,产权证是一人一证。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共有拥有房产,购房者可以在辖区房屋主管部门即(国土房屋资源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同时再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你觉得写不写媳妇名字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

现在结婚,大多数由男方出首付或者全款买房、买车,婚后还贷比较常见。如果男方家庭条件不是很好,那么婚后买房也是有可能的。婚后买房房产证怎么加名呢?写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人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怎么界定呢?

房产证写几个人名字?

写一个人名字:如果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字,并不代表房子完全就属于产权人自己,其中还要分很多种情形,最重要的看房产的出资人。所以买房后要留好付款票据。

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那么夫妻双方也是本着公平、平等的心态过日子的。其实这样好处多多,比如银行批贷额度高、审批快,银行更愿意把钱借给你们。

下面哪些情形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两个人名字的话,是对夫妻双方权利的明确。涉及贷款,抵押与买卖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办理。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发生离婚的情形,其中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需要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3、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

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者不存在过错(这个第三方是否善意其实很难界定)。

补充: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出售了房产,就只能在离婚时向法院告知此房屋的损失,请求对方经济补偿(前提丈夫没有把钱花掉或者转移掉)。

下面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是由一房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房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房的个人财产!

总之,如果两人婚后共同还贷,还是写两人名字较好,才是对双方权益的最大保护,这样也做到了公平。随着目前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的家庭在未来考虑购入第二套房。夫妻双方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基础,愿意携手共度一生,那么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将来能更方便的购入第二套房也是未尝不可的。

当时是两个人的名字了,不写谁的都不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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