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且其他材料齐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直接受理该申请。 2、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但是其他材料齐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给申请人开具补正通知书,等材料补齐后再行受理。 3、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根据提问,是没有答订劳动合同,在上班工作中出了工伤事故。找两个同事工友以身份证件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拿着证人证言找劳动工伤认定科,经该科实地核查后,就可以按照国家工伤等级处理解决。
工伤索赔的一般前提要件为依法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一般要有合法劳动关系。但是建筑行业领域基本上中标承建方都会将项目分包给一个或者多个承包公司,实践中多见的是某某劳务公司。。。然后由该承包公司再招人施工,但为了推卸责任,承包公司并不会以劳动合同形式招工,因为这样的话他们就得自己给劳动者买保险。所以他们找包工头,由包工头个人再去市场上找游击队工人,由包工头发工资,负责考勤。好点的承建公司或者发包方会给公司买统一的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下,施工工人顶多与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不会和承包公司或者发包公司扯上劳动关系。一旦出了施工事故,工人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要么主张工伤赔偿,但后者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劳动者找不到和谁有事实劳动关系,实践中就无法认定工伤,无法索赔。个人以为,不要去申请确实劳动关系,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请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拿着工伤报销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如果工伤赔偿核定部门不予核定,打行政官司比起诉民事确权靠谱,也省事。即使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但保险并非承包公司买的,而是承建方买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责任仍然无着落。
劳动者如果没有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工伤案件,劳动保障部门会要求劳动者出具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材料。如果用人单位合作还好,如果用人单位不合作,无法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无法做工伤鉴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都会存在巨大的分歧,也有可能提供不出有效证明而仲裁失败。那么我们在具体的工伤案件中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1、我们首先应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即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发生工伤意外,用人单位应该负有赔偿责任。而劳动仲裁部门专门负责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各种纠纷。而此事件所提及的“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正是由劳动仲裁部门负责的。
2、劳动仲裁部门应该会首先找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和解建议。如果劳动仲裁部门不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对劳动仲裁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不认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走法院起诉的前置和必经程序。如果不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或调查,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类案件。
1、培训记录,或培训发的证书。在企业工作中,参加各种学习或者考试,获得的证书和培训记录有利于确定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的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当作参考。
3、如果贷款买过楼,应该有盖有公司公章的薪资证明材料,也可以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这个到银行一查便知。
4、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条,企业财务人员微信转账记录都可以用作证明。
1、用人单位可能会辩解说,与劳动者是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保险、医疗、工伤、休假、工资都负有法定责任。而劳务关系则区别很大,劳务关系一般指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而乙方负责给甲方报酬。双方都是自然人也可以签定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只受合同法约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被证明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就没有赔偿的责任了。
2、劳动监察部门调查的深度及相关材料。
有的劳动者对劳动监察部门对工伤案件中劳动关系确立的调查存在怀疑。就需要监察部门提供相关的笔录或调查报告,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查阅相关的调查资料的,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给劳动监察部门,有助于劳动监察部门快速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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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职入青云,职场已经步入中年,但头条还是新人,愿与大家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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