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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_合同约定与囯家规定冲突时怎么解决?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6:14:55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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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冲突与处理-工保网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往往存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份原始文件,此外还可能存...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冲突与处理-工保网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往往存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份原始文件,此外还可能存在中标合同、备案合同、实际履行合同等多份合同文本(多发生在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中)。而履约前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之间的冲突,以及合同与合同之间的矛盾,都为履约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冲突埋下了伏笔。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一)》)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却未对合同与原始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出规定。

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简称《解释(二)》)首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新规矛指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工程价款结算矛盾。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若招标文件等原始文件明确以合同优先,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合同具有很大效力?当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冲突时,具体应遵循什么样的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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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明确以合同为先时,

如何结算价款?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这意味着,发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由合同而非招标文件确定。施工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的书面文件,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确实是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

然而梳理“招标→投标→定标”的招投标流程,我们不难发现: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在评标过程中应按废标处理;2)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责令改正(《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也就是说,招投标文件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当前最高法关于“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解释经历了一系列发展与变化,但工程价款历来是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组成之一。早如2013年1月,最高法院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3期)的民事审判信箱问答中认为,如果备案和未备案合同在建设工期、施工质量、计付价款等方面发生变化,当无疑属实质性内容的变化;后如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在另行签订的合同中主要指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

这意味着,当合同约定和原始文件价款冲突时,其在本质上其实不属于中标合同的范畴,不应当作为结算依据。在“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前提下,无论合同是用于备案或者实际履行所需,都应以原始文件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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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与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

先来看法律规定。对于通过招投标流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需遵循《招标投标法》这一特别法以及《合同法》这部一般法。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依据。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应视为要约邀请,投标文件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的业界观点,以及《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首先遵循要约(投标文件)而非要约邀请(招标文件)。

再来看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4.2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也就是说,在解释顺序上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约定。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在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最新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沿用了这一顺序标准。

综上所述,各文件的解释顺序应为:1)中标通知书;2)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4)合同约定。

总而言之,在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冲突的情况下,无论原始文件是否以合同为先、合同是否经过备案,都应遵循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先后解释顺序。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合同约定与国家规定冲突时,那么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合同不能以国家的规定或者法律相违背,否则会被认为无效。

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按以下情况确定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   1、法律规定是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作出相反的约定,如作出违背法律的约定,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规定是任意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出不同的约定,该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1、相同当事人就前后两份合同相矛盾,应当依据后面签署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2、一份合同约定事项不明或就某事项两款条款相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4、你可与合同对立方协商解决,重新约定该条款内容,协商不成可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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