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案子在检察院还是派出所_公安局的材料交给检察院30天是怎么回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3:05:57 人阅读
导读:我从事检察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公安机关拘留人,是不经过检察院批准的。为什么呢?那让我们先来看看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


我从事检察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公安机关拘留人,是不经过检察院批准的。

为什么呢?那让我们先来看看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以上公安机关的这两个法定属性,就决定了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无须经其他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的拘留分两种:一种是对违反《治安处罚法》、《交通道路管理法》等行为的违法嫌疑人,实施的行政治安拘留;另一种则是对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实行的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授予的职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而并不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但是,如果是刑事犯罪嫌疑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后需要逮捕,必须要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依法有权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予以监督的。这种监督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逮捕和审查起诉,也包括对治安案件的办理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有就是对公安机关羁押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戒赌所)监管活动,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部门可以检察和监督。

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公安主动给你取保,大致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经过侦查,未发现有充分证据证明你涉嫌犯罪,不再向检察院报捕,一般取保届满12个月后会通知你去解保,这就意味着你的案子撤销了。另一种可能是,你涉嫌的犯罪行为轻微,证据已搜集充分,无需再继续侦查报捕,案件会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就是我们通常说说的直诉案件,这种情况下,案件仍会继续进行处理。@万剑律师 关注我,每天分享我的办案体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来给你全面回答:

刑事拘留是一种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妨碍妨碍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一般3天,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结多,也就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延长至30日,所以一般情况30天就会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嫌疑人,检察院有7天时间决定,所以一共37天。

批捕到移送起诉一般为2个月。

但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有交流广集,即交通不便,流窜作案,涉及范围广,集团作案的经省检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检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无限期延长。

出现新罪名可以重新计算。

对不讲真名的,从查清身份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公安机关批捕证据不充足等等原因可以办个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为1年。

看看关着那位符合哪一条就自己算吧!

算完了差不多知道什么时候到检察院了。

有些爱喷的人可能就来事了,怎么这么长时间?公安机关干嘛的?

看来他就不知道了,有些涉黑集团案子,犯罪人数多,犯罪行为多,案子的卷宗一间房子都放不下。另外,就是案多人少办不过来,只能想办法延期,轮流移送起诉。

看在我一个字一个字总结打上去的份上,加个关注,我绝不抄袭,有了法律问题可以私信

总结自《刑事诉讼法》


公安局的材料交给检察院30天一般是指属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公诉案件的起诉时间规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下面是法律规定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给家属送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盖的章能看出在派出所还是刑警队。

  拘留最长37天,这期间办案单位会向检察院报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就会放人。如果批捕了,则案件会继续侦查,还需要2个月侦查。如证据充分,那时候就移交检察院了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再返回刑警队的,有二种情况:1、如果是刑警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在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会将案件再返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为二个月;2、如果案件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刑警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并且以退查二次为限。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公安机关已经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肯定是提请批准逮捕。

法律规定,检察官除了审阅卷宗材料以外,必须要讯问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听取他的供述和辩解。

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期间,也可能询问被害人,也可能询问有关证人,甚至还会去勘查现场。具体怎么做,要看有无这个必要。

检察机关是上下级领导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属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或者是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下级检察院也会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上级检察院会在检察机关办案期限内作出答复。实际上,下级检察院更多的是口头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上级检察院一般当即就会表态。

但是,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仍然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上级人民检察院不会直接对公安机关发出文件或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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