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监事会_国有独资对监事会设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55:11 人阅读
导读:独资企业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立监事第一百五十一条中有: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么一句话,可以体现出可以设立监事...

独资企业可以不设立监事会 只设立监事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有: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么一句话,可以体现出可以设立监事,不设监事会

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是可行的,且大多数中下企业是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的

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两者是一样性质的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可以总结如下: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董事会,那么董事会人数必须是3到13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例外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中,监事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至19人。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股份有限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必须设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A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B项正确。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独的股东是国家。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C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中,非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由董事会产生。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D项错误。有部分重大事项需要国资委同意。但是,也有不需国资委同意的重大事项,而由董事会或者人民政府同意。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正确的只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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