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要签解除租赁合同吗_公租房签完合同后不想租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1:21:54 人阅读
导读:可以,但需要满足对应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深圳公租房首次入住前会签订一个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之前会通知住户是否续签。2、要持续满足公租房入住的条件...

可以,但需要满足对应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深圳公租房首次入住前会签订一个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之前会通知住户是否续签。

2、要持续满足公租房入住的条件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退租,逾期未退租的,配租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一)因户籍迁出本市、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二)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

(三)租赁合同期届满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退房的;

(四)因违规违约行为应当解除租赁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依约应当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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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对于押金的处理方式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就是合理的,既然签了合同,就说明你对于合同的条款所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都是知情并了解的,所以,如果有异议,则按照合同来理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租房子的不能复工,租的房子空起,在合同期内,可以要求退房吗?小菜认为,一般这种情况都是难以退房的!变更合同,比如减少租金,免一些时间的租金,还是能做到的。我们一起来分析下,供参考。

第一、在你们这个合同中,如何认识疫情的影响?

疫情突然发生,让大家都措手不及,多数人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面对天灾人祸,影响到了合同的正常履行,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呢?

01、疫情的一般法律定性

根据2月26日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开复工通知,住建部将本次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

我国《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很明显,本次疫情何时发生,何时结束,持续多久?都是我们难以预见和克服的,是典型的不可抗力。

02、疫情如何影响了你们的合同?

疫情发生后,商家关门歇业,企业停工,人员流动减少,多数行业和单位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就你们这个租房合同来说,租了房子,交了房租,但由于疫情防控,又不能复工,房子空起,遭受损失就在所难免。

一般经营性的租房合同,租期多数都比较长,在3年左右,很少有1年以内的。你在背景信息中没有交代这个关键信息,小菜推定为一般的3年租期。

结合2003年非典周期,持续了半年左右,那经历10多年的医学发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本次疫情周期将不会长于非典周期,也就是说,本次疫情仍然将是短期事件。

这就意味着,相比于你3年租期的合同来说,疫情事件只会在短期内对你们使用房子造成障碍。

第二、你们能不能以疫情为理由,解除合同(退房)?

从你在背景信息中的描述可知,你们的租赁合同在正常履行过程中。现在疫情发生,导致你们出现了经营损失,现在你们想以疫情影响为由,解除合同,退房。这个目的能不能达到呢?我们分层次地来分析下。

01、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灾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不要忘记了前提条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1)你们的合同目的是什么?

很明显,你们交房租,然后使用房子;对方收租金,然后把房子在一定期限内(假定3年)交给你们使用,这就是合同目的。

(2)疫情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吗?

通过上面对比03年非典周期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本次疫情也是短期事件,会对你们的合同在短期内产生负面影响,但不会对你们合同的长期履行造成障碍。

(3)结论

疫情确实会在短期内影响你们使用房子,但还不能致使你们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除非你们的合同只剩3、4个月这样的租期了。

02、能解除合同(退房)吗?

从上面的分析已经可以确认,疫情确实能在短期内影响你们使用房子,比如无法复工,房子空着;但放在租房合同这个期间看,疫情不能导致你们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既然疫情不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就是意味着,你们不能以疫情为由,单方终止租房合同而不付任何代价,也就不能无代价地退房。

大白话就是,疫情虽然有影响,但还不足以成为法律上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随便退房。

如果执意要单方解除合同的话,就是一种单方过错行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天灾人祸带来的经营困难,法律不会视而不见,还是有保护措施的。

01、法律的保护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了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情况变化,这个变化不是由合同哪一方的原因造成的,继续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履行,会对受灾的一方明显不公平,受灾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这个规定在法律上叫“情势变更”!它解决的是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而不是解决违约责任承担和免除的问题。

02、如何理解这个规定?

根据情势变更的内涵,放在你们这个合同中,也就是疫情影响开工复工,这是当时签合同时双方都无法预见的,现在疫情导致了合同在短期内无法正常履行,给租户经营造成了损失。如果还是按照正常的市场条件下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会对租户明显不公平,这时租户就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也就意味着,你们受到了疫情影响,造成复工困难,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可以跟房东协商,或者向法院诉讼,请求减免房租。

03、能不能依据这个规定,解除合同呢?

上面已经分析过了,疫情只是短期事件,对租房合同的履行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不管是从不可抗力角度,还是从情势变更角度,租户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都很难获得支持!因为这个请求不具备严谨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理由不充分。

综合前三节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你们不能以疫情为理由,提出解除合同;但可以以疫情造成复工困难、生意下滑为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请求减免租金,变更合同内容,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04、如何正确请求?

法律虽然规定有公平合理原则,对在正常履行中的合同进行了“情势变更”的保护性规定,但这个权利需要通过诉讼途径去行使。

也就是说,双方可以私下协商,合理分担疫情损失,减少或者免除一段时间的租金,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

要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租户就只能向法院诉讼,提交租房合同,经营受损失的证据,由法院根据客观事实、证据反映的情况和公平合理原则,强制对租房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四、其他一些建议

本次疫情多数情况下都被定性为不可抗力,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你们这个正常履行的合同中,疫情就不是不可抗力,而是一种情势变更。

从疫情周期和合同周期看,你们提出变更合同,也就是减免租金的请求,获得支持的概率是很大的,但如果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获得支持的概率是很小的。

在准备提出请求之前,自己先想好,最好想三个方案,一个理想方案,一个正常方案,一个不理想方案,自己心里好有个底,调整好心态,和谐商量。

情势变更的法定请求途径是法院诉讼,但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最好先想好方案后跟房东协商,能私下解决最好;如不能解决,根据租金利益大小,算好自己那本帐,灵活决策。

综合全文看,疫情导致生意下滑,经营困难,可以要求减免租金,获得支持的成功率会比较高,不宜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在救济方式上,基于成本考虑,私下协商要好一些,诉讼的话,周期会比较长,还有必要的一些成本,要三思后行。

你既然没签订合同?你没法维权?只能通过协商讨价还价。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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