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股票怎么缴纳个税_个人投资影视如何交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4:13:54 人阅读
导读:工资年收入25万元,股市亏损20万,还是要参加汇算交税的。这个你要弄清几个问题:一、工资收入与任职受雇关联,缴纳个人所得税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由所在单位按...

工资年收入25万元,股市亏损20万,还是要参加汇算交税的。

这个你要弄清几个问题:

一、工资收入与任职受雇关联,缴纳个人所得税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股市平时买卖盈亏不交个人所得税,向国家缴纳交易印花税,交易所代收代缴,向交易所交手续费。持有股票在股息登记日,发放时缴纳股票股息个人所得税,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免交此项税。

二、年度汇算收入范围要搞清楚。2019年度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2020年开始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我国税收发展中的大事,是一个税收进程的里程碑。纳入汇算的收入范围是: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而你提到的股票损失是不计入年度汇算范围的。同样,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也不计入汇算范围。

三、年度汇算扣除项目要搞清楚。年度汇算除每月的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还要扣除按照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赡养父母(60周岁以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房屋租金等规定要求内扣除项目。对于炒股,经营等财产损失是不能扣除的。

四、参加年度汇算的情形范围要清楚:对于发生年度工资薪金等四项所得收入超过12万且发生补税超过400元的必须参加年度汇算,不参加汇算税务局要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还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汇算年度发生退税的,也应参加年度汇算,可以增加一笔收益。

你工资收入25万,抓紧时间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时间不多了,就截止到6月30日。

答: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如果是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税收政策有区别.企业所得税免税,但你公司分红的时候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呀!

A公司是收到投资收益的一方,而且被投资方的税率高于投资方所以不需要补缴税,如果反过来就要缴税了,因为投资收益是属于税后的利润分配,B公司在之前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股票,这是转让金融商品,对于企业来讲,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卖出原价减买入原价的余额,对于个人转让股票暂免征营业税。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该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即实际执行税率为10%,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新增内容: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转让股票,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或境外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需缴个税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现就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六、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30日

你好,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只有业绩好的公司才会有分红,像银行,保险等一些大蓝筹的股息率都比较高。

股票现金分红的红利税征收和持有时间有直接关系的,在股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都能享受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很多人不知道现金分红还要征收红利税这个游戏规则,持有时间不超过1个月要征收20%的红利税,持有1个月以上不满1年要征收5%的红利税,持股满1年以上,则不征收红利税,记住红利税的收取是卖出后征收的,在股票交割单里面可以查询的到明细的!

这个游戏规则也是管理层鼓励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根据持有时间的不同,缴纳个人税的计算依据也不同。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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