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有没有工伤_有心脏病的职工在上班时间发病死亡算工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8:25:39 人阅读
导读: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待遇。职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  如果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职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突发疾病死亡,不考虑是不自身原因还是工作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很多人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实际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工伤一般是指职业病或者受到伤害。突发疾病,肯定是不属于工伤。

不过,国家在认定工伤的时候,还明确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也算是工伤的一种吧。

由于工作环境对于疾病有一定的诱发因素,所以国家在认定工伤的时候有适当放宽。一般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确实见过经抢救72小时之后死亡的案例,一样没有能认定工伤。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不过总体而言,48小时能够包含绝大多数突发疾病情况,暂时还没有修订的意向。

如果是因职业病发病死亡,这是完全的工伤,而不是所谓的视同工伤了。

只要经鉴定属于职业病,不受48小时限制,也不受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限制了。

所以,情况还是有一点复杂,希望能跟大家多交流一下。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或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国际上规范的“工伤”定义

1 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在工作期间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应该不算工伤,但是如果你能提供心脏病或心脏病发作是工作方面原因所导致的后果,则可能算工伤。

一般这种情况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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