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1、导致死亡3人以上;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你的情况如果不积极赔偿很可能就是7年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要看是否是故意导致的火灾的发生,在发生初期是否有意扑救,或者是任意放纵火势的蔓延,这个都是量刑需要参考的40_00_00_91_64,但是你没有能力偿还的话,去的受害方的谅解,出具谅解书,也是可以减少经济赔偿,但是估计刑事方面不能够避免了,造成国家或者是单位团体,个人经济重大损失,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这个是无法避免的!
意外将山林造成重大火灾一般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刑不影响民事赔偿,不仅坐牢还要赔钱,要求公安追究被告刑事责任,通过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赔偿,这得看你烧的面积以及对树木的影响程度来判决很处罚
不用,原因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公顷等于15亩。
损害他人财物的,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有些时候,人们会因为一些意外事件导致他人财物损害,此时可能就会觉得自己不是故意,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谁来承担要通过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来确定。
自家失火造成邻居受灾,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也有相应规定。因此,关键还要看起火的原因是否在于邻居的过错,通过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来确定责任。
1、如果邻居确实有责任,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民事责任。
2、如果火灾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责任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就不需要赔偿。
所以,当遇到房屋失火殃及他人时,双方就赔偿责任应该等待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出来再做定论,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执同时也可以更快的解决赔偿问题。
意外失火并不说明就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责任的原因造成的,关键要看引起失火的原因,例如说是由于他人进屋盗窃导致失火,这个时候失火导致邻居损失的话,赔偿责任就不在房屋本身的主人了。
在现实中,双方往往会因为赔偿责任问题发生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建议可以带上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找个失火被殃及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另外,失火肯定会有救火的行为发生,如果邻居家失火,帮忙救助导致损失,是可以向邻居索赔的,帮别人救火属于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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