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哪个银行破产了_正在申请破产的银行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05:37 人阅读
导读:中国一共倒闭了两家银行,重组了一家银行,不过都不是最近几年的事,确切的说应该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了。1、海南发展银行第一家倒闭的是海南发展银行,1998年6月21...

中国一共倒闭了两家银行,重组了一家银行,不过都不是最近几年的事,确切的说应该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了。

1、海南发展银行



第一家倒闭的是海南发展银行,1998年6月21日宣布倒闭,距离其成立只有短短的两年零十个月时间。

海发行从成立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各种遗留问题的,是在5家信托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的,这5家信托投资公司当时能够正常经营的只有1家,其他4家都已被取消经营资格了,所以海发行从成立的时候就背负了44亿元债务,后来又被重新认定为50亿。

但这并不是导致海发行倒闭的原因。原本如果只是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债务问题,海发行已经可以处理好,并且在1996年底实现了1.25亿元利润,如果按照当时的发展势头走下去,海发行到今天可能会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商业银行。

但当时海南有很多信用社因为高息揽储经营不下去了,最终被一纸政令合给了海发行,正是这次兼并将海发行推向了倒闭。海发行为了应对合并后的问题,对外宣布之前这些信用社高息揽的那些存款,最终只能以央行标准利息支付,这导致大量储户不满,进而要将钱取出来。从开始的个人储户演变到企业储户。海发行为了将影响降低,限制每人每天取款次数和额度,但这种限制被解读成海发行没钱了,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取款大军中,包括定期存款。

大家都知道,金融机构最怕挤兑,而海发行遇到的就是挤兑。最终海发行还是没能顶得住挤兑,倒闭了。

2、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

2012年,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被批准破产,成为全国首家被批准破产的农村信用社。早在2001年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就因为资不抵债停业了,但直到2010年银监会才批准其实施破产。从停业到最终破产走过了十多年时间。尚农社产破产并没有引起太大社会反应,也没有欠储户的钱,只是欠了四家机构的钱。尚农社的破产很大一部分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再加上经营不擅,好在处理的结果并没有牵涉到储户,所以即使在当地,很多人对尚农社的印象也已不深。等银监会批准其破产时,尚农社已成为“无业务、无办公场地、无工作人员”的三无机构。

但尚农社的破产具有代表意义,这是第一家被批准允许破产的银行。

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有部分银行关闭了一些网点,进入202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800家银行支行网点或分理处选择关闭。

但银行网点关闭并不等于银行破产,实际上在我国的历史上,真正破产也就那么两家银行,而最近几年没有任何一家银行申请破产的。

先来看一下我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两起银行破产案件。

过去几十年,我国曾经发生过两起银行破产案件。

第一个、海南发展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这家银行的成立本身就带着一个特殊的使命,那就是重组海南各大信用社的不良资产。

因为在这之前海南房地产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各地的信用社大量把钱借给地产行业。后来因为海南楼市降温,信用社的债务也出现了大量的违约,在这种背景之下,海南省成立海南发展银行,目的就是为了整合这些信用社,并通过承接这些信用社的债务来达到稳定金融市场的目的。

但是这些信用社的债务确实太繁重,在海南发展银行承接这些信用社债务之后,就陷入了很大的困境,在兼并28家信用社并托管了5家信用社的债权债务之后,海发行存款余额为40元,但债务却达到了50亿元,而且这些债务很多都是不良资产。

到了1998年,很多用户都嫌弃海发行给的利息太低(海发行所兼并的很多信用社之前给到用户的存款利息高达20%以上,而兼并之后海发行只给到7%的利息),结果有很多用户直接把本金和利息从海发行转出来存到其他银行去,这让存款余额本来就比较少的海发行面临了更大的危机,并出现了大规模的挤兑。



到了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因为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央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停止其一切业务,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南发展银行进行关闭清算,自此,海南发展银行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阶段。

而海南发展银行破产清算直到如今仍然没有完全结束,只是在清算的过程当中,央行委托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和负债,海发行原来用户的存款都转移到中国工商银行名下,因此海发行破产没有给个人用户存款造成影响,只不过至今为止仍然有一些机构类的债权以及债务没有得到完全清算。

第二个、河北尚村信用社。



河北尚村信用社成立于1956年,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在2010年之前基本上已经停止营业,在正式停止营业之前的前几年,尚村信用社已经停止吸收用户存款,所以这次尚村信用社的破产并没有给用户造成损失。

到了2010年,银监会正式批准肃宁县尚村农村信用社实施破产,并督促指导河北省政府对尚村农村信用社履行破产程序;到了2011年8月,尚村信用社正式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2012年3月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不过尚村信用社只是一个地方小金融机构,涉及的面并不是很大,所以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目前我国银行系统总体非常安全,银行破产的概率很小。

虽然最近几年在互联网等各种金融平台的冲击之下,银行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很多银行已经不能躺着赚钱了,但是从整体上来说,银行业仍然处于上升趋势的,这点可以从历年各大银行的营业收入以及利润,还有员工的平均薪酬看出来。

所以整理来说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是非常安全的,大多数银行的资产结构都非常健康,即便有个别银行因为经营不善,有可能出现一些经营上的风险,但监管部门也会及时介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帮这些银行渡过危机。

虽然过去十几年我国有不少银行出现了一些危机情况,但是通过重组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这些银行都能够化险为夷,并没有走到破产的那一步。

因此从整体来说,目前我国银行体系是非常安全的,如果没有一些特别严重的事件,银行基本上不可能破产的。

包商银行破产,主要是大股东道德风险的结果。

包商银行规模虽然不大,但 是涉及到客户并不少,包商银行的客户约473.16万户,其中,个人客户466.77万户、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6.36万户。这样一家银行缘何走到破产清算,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包商银行属于明天系,明天集团的机构股东有35户,持股比例达89.27%,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可以说可以凭借自己的董事会实力,掌控着公司高管的职业前途。看起来业绩靓丽,实际上被大股东掏空,2017年5月专案组介入“明天系”案件后发现,包商银行自2005年以来仅大股东占款就累计高达1500亿元,且每年的利息就多达百亿元,长期无法还本付息,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超出想象!

一家银行,大股东就占用了1500亿元资金,而且长期无法还本付息,这样的银行,也就是一个空架子。

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在国内因为监管不到位,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大股东往往一手遮天,董事会形同虚设,大股东在公司可以为所欲为,任意的支配公司资金和经营,导致风险频发。

如何吸取教训,关键在于打破一股独大,形成相互制约的董事会,削弱大股东的权力,建立起现代化的财务制度,

山西省交城县最近出现了一件怪事,太行村镇银行门前大站满了许多人要求来取钱,一时平静的小县城被这个传言打破了,许多慕名而来人纷纷踊来要求提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交城县对此极为关注,县长亲自出来辟谣,从而有效地扼制了事态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一个微信传言,目前这个散布谣言的人己被警方拘留,

交城县太行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一种,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晋城银行联合1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交城县首家村镇银行。它立足交城,面向“三农”,以服务交城经济为己任,以造福交城人民为天职,为交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是交城人自己的银行。

作为一家全新的银行,近年来该银行恰如一轮新生的朝阳,斗志昂扬,充满活力,奋发向上,追求完美,精益求精,为交城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业已成为交城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柱,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分析上面产生的原因,问题不是出在交城太行村镇银行本身,而是出在了散布谣言人的推波助澜,出在了人们矛盾心理的作崇,其原因是近年来,交城县个别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了企业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出现了跑路现象,使许多老百姓蒙受了经济重大损失,给交城的社会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人们对此如同惊弓之鸟一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有谣言传播,他们恐怕再受害,患得患头,忧心忡忡这种心里作崇非常严重所致。

对此,小编认为,政府在做好稳控的同时,要尽快积极引导群众消除不良思想,恢复正常秩序,努力提高对太行村镇银行的认识,与此同时,希望交城村镇银行以此为着力点,振奋精神,更加以优质一流服务取信于民,为交城发展再创新辉煌!新业绩!


国务院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就是专门解决银行破产时,储户的钱怎么办的问题,即主要是为了保护储户存款安全。

首先,按照条例要求,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为吸收存款投保,缴纳保费,这些银行包括境内所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哪些存款必须投保?包括所有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同时包括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

谁来缴纳存款保费?是由吸收存款的银行缴纳,并非储户缴纳。存款保费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征收并由央行管理。实际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目前也是央行下属专门机构,至今未单设。

什么时候适用存款保险条例,偿付储户存款?当吸收存款的银行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或其他重大风险无法继续经营时,有三种情况适用存款保险条例。一,由央行代管时;二,由其他银行兼并重组时;三,银行彻底宣告破产清算时,都可以按照条例规定偿付储户存款。

偿付多少?按照条例规定,每个储户(同一个人名下)在同一银行最高偿付50万,包括本金和利息。超过50万部分,在破产银行清算财产中再次受偿,即有多少再拿多少,要看最终财产清算情况。

由谁来偿付?偿付资金来源何处?当银行倒闭破产时,偿付工作并非由破产倒闭银行来执行,而是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来执行,即央行。这些偿付资金主要来源于:其他银行缴纳保费、破产银行清算中分配财产以及运用存款保险基金所获得的收益,比如投资政府债权、央票或高等级金融债券等。

学以致用。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要使储户存款更加安全,无非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存款分散原则。因为最高偿付只有50万,所以在同一银行同一个人存款最好不要超过50万,要么以不同家庭成员身份存入,要么分散到不同银行,这样就可以得到100%的保护。

二,大银行原则。虽然大小银行都必须执行存款保险条例,为存款投保缴纳保费,且最后的最高偿付额也是50万,但是当总额超过偿付限额时,还是大银行更加安全。尤其是大型国有银行,本身资产实力数以万亿计,由于实行全国一级法人制,当一个分行或支行出现危机时,总行可以调配所有资源予以援助和帮扶,大问题可以轻松化为小问题;其次,国有银行履行国民经济的基础职能,也是全球最重要系统性银行,属于大而不能倒的银行。

三,产品匹配原则。对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来说,存款类产品是最理想的选择。当今的银行,产品众多,风险也各异,但唯有存款类产品保本保息且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他均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即使其他理财产品,也应该选择低风险产品,比如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等。其他收益更高的,也意味着风险更大,则需要有足够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唯有如此,你的存款才会更加安全。

有时侯不倒闭一样给你拆腾没了,霸王条款和“最终解释权”可不是闹着玩的![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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