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要求男方出抚养费_如果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2:57:02 人阅读
导读:大家好!“底线”是能够治一治不交抚养费最后的方法了。一个人没有了底线,就如同没有了灵魂,行尸走肉般一副臭皮囊,亲生骨肉都不念情份,不给抚养费,再闹到法庭还是不交...

大家好!

“底线”是能够治一治不交抚养费最后的方法了。

一个人没有了底线,就如同没有了灵魂,行尸走肉般一副臭皮囊,亲生骨肉都不念情份,不给抚养费,再闹到法庭还是不交,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拘留都来吧,就是没钱 ,这就是老赖的嘴脸。

当然,不能一竿子打落一船人。有的人遇到生意投资失败,失业,身体有病,生活确实过的艰难,能迈过遇到不幸这道坎都需要咬紧牙关,负重前行,暂时给不了抚养费亦是无奈之举,念及亲人情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需要伸出手帮TA一把,让身处艰难跋涉中曾经的亲人,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对父母不交赡养费,是忤逆不孝。对子女故意不交抚养费,是没有底线。这种人看清楚了,大家都不和TA玩。

历尽生活艰辛,感谢生活给予!

图片选自网上,如有不便,联系删除。谢谢!

这样的情况还是有的,我妈妈家一个邻居就是这样的,现在她已经老了希望得到儿女的陪伴,可是儿女终将会让她失望。

在她年轻时她的孩子还小,她经常和自己的丈夫吵架,男的能喝大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实在是受不了了离了婚,她有两个儿子她哪一个也不要,就自己走了,而且孩子一直长大到结婚她一分钱也没花过,就跟她后来找的丈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从来也不去看孩子,她跟后来嫁的丈夫也没有孩子就她们俩人的生活,有时也是吵架,但是也没有再离婚,日子就这样的过着。

直到到了老年,她后找的丈夫生病了得了脑出血,抢救的及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走路不太利索他从来不愿锻炼下楼,每天蹲在楼里不出来,慢慢的肌肉萎缩了彻底的瘫了卧床不起了,老头有点儿退休不是很多,老太太每天还得出去拾荒贴补家用,每天早上起早做好饭,喂老头吃完自己在出去干活,中午再回来做饭中午喂完饭再出去拾荒晚上再回来,每天都非常劳累,回到家还得洗老头的尿布有时候她说都活够了太累了,儿子一直也不来看她。老头终于瘫了三年走了,剩下她自己一个人。

前年才开始联络小儿子,小儿子生病了,隔一段时间就得透析,而且小儿子家也很困难,也许是年龄大了也害怕孤独渴望亲情,有时她自己攒点儿钱也给小儿子,到了过年就上小儿子家过年,大儿子恨她不理她,也从来不让她去自己家,现在每当过节时她看到别的老人家的子女回来,她就特别羡慕常常说:“你看人家多幸福,过节儿女都回来,多热闹咱是不行呀!比不了人家呀!什么时候我儿子也来看看我就好了。”

有时在楼下遇上我妈妈,总是说起来没完没了,这也是孤独寂寞的写照,大部分时间她不愿留在家,因为太孤独。所以自己不愿在家,就到黑天才回家,因为吃完饭就睡觉了。大儿子始终不肯原谅她也不管她,所以每天就是自己一个人。她错就错在年轻时不该抛弃自己的儿子不管,即使过不下去必须离婚但不该不拿抚养费,不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么现在孩子对她冷漠也不奇怪了,因为没有陪伴也没有感情,离婚不代表和自己的孩子断觉来往有付出才有回报。

其实无论男女第一次婚姻第一次的选择太重要,如果一时没看准人那么这一辈子都糟心的没完没了,对孩子也是无尽的伤害,所以无论男女第一次的选择一定要选择好。对自己的以后的人生负责。

这个提问好像让人不可思议,太不能使人理解了啊?

你们既然已经离婚了,离婚时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出抚养费,一切问题全都解决了,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

你想再起诉些什么啊?莫非反悔把孩子,改判为女方抚养吗?还是连离婚也反悔了,没事找事肇事生非,有这个必要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协议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

但是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如果发生以上几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任何一方来看孩子,这是《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离婚夫妻对孩子的探望权(也称为探视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此,夫妻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探望是权利,不是义务。既然是权利,那夫妻中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强制实行其探望权。

建议

但一般来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既享有探视的权利,也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果真如题主所说,女方既不支付抚养费,又不来看孩子,如果双方协商依旧不能处理的话,男方虽不能强制要求女方来看孩子,但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不过,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却永远不可能被剥夺,所以在确认对孩子的抚养和探望上,法律会以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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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实际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别因为大人的战争,牵扯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上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悲剧。

无论是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走法律的渠道判决离婚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确定双方的责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体健康和生活上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会准许双方离婚的。

女方离婚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心中没有孩子,自私自利,没有一点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个母亲。除非这个母亲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才有正当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弃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责任。

你可以将孩子的母亲以遗弃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动产和不动产的证据,并要求强制执行,法律是会支持你的。

上门女婿,被女方起诉离婚,是何原因不得而知。

现在情况很明显,女方根本不和你啰嗦,彻底和你一刀两断,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不要男方出抚养费,就是为了杜绝日后可能产生纠缠纠纷,总之,女方的意思就是:离的彻底,离的干干净净,从今往后,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题主特意说明是一个上门女婿,最近网上关于上门女婿的讨论也特别多,不知道是传统形成的偏见影响了大家,还是对自己不够自信,好多人都在摇头,都说不太看好,始终觉得上门女婿低人一等,要看谁谁谁脸色,反正各种不爽。


其实,离婚这种事,应该和上不上门没有必然联系,如果男方有过错,或懒惰无能;或有不良嗜好,日子过不下去了,管你是不是上门女婿,该离还得离。

作为男人,不管身处何地,首先要有担当,要行得正,说话做事要有分寸、能服众,即使是上门女婿,人家也不敢小瞧你,毕竟,招女婿上门,还不是想老了有依靠,家业能传承。

我见过不少招上门的,女婿当家,生的儿女不改姓,女方家人对女婿客客气气,你说奇怪吗?说白了就一句话:男人要勤快!要有能力;不要怨这怨那,不要指望依赖谁?只有把日子过好了,说话才有份量,才能赢得别人尊重。

女人如果离婚,最好不要带孩子,除非年纪很大了,生不了。

如果有共同财产分,一定要分,千万别净身出户。

为什么最好不要带孩子,中国这个社会,女嫁男娶。孩子如果跟了男方,今后虽然娶回了后妈,但是那毕竟也是他的家。

而女方如果再嫁,如果带着孩子去嫁,这个孩子会很不习惯,不开心。如果不带去,孩子给外公外婆管,这孩子没有父爱母爱,从小认为自己是社会上多余的人。

女方如果身边没有孩子,嫁人比有孩子的好嫁。

如果女人就养这孩子不嫁人了,那成了单亲家庭,不嫁人,自己也成了守活寡,父母也不高兴,自己也没家庭和男人的温暖。

女人如果净身出户,又带孩子,那么住哪里,如果不回娘家住,又没有房子,只能租房子,因为净身出来,也不可能有什么钱。

还不要抚养费,那么自己工作,交房租,养孩子上学,辛苦了钱也没有剩什么。很难给孩子好的条件,除非这个孩子很懂事和努力。

但是,这种情况我也见好多,单亲孩子长大后,有好多是不懂事的,他(她)甚至心里有点偏激或孤僻。

还会怪母亲当初为什么跟父亲离,害他没有父爱,没有健全的家,生活紧巴巴的。

如果是男孩长大,女人甚至没能力给他买房,结婚,现在社会还可能成光棍,既然光棍,他也没了动力,干多少花多少。

如果是女孩,出社会有能力自己打工赚了钱,也会尽量花完在自己身上,后找个人一嫁,留下孤独的老妈妈,这就是单亲的结果。

所以,女人离婚后,不要孩子,找个人结婚后再生两人的孩子最好。

如果要孩子,别净身出户,能分个几十万最好,孩子也一定要托养费,自己没钱,很难给孩子好的条件,就算嫁人,一切靠后爸,对后爸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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