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调解书不服怎么办_民事诉讼中对调解书不服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1:58:28 人阅读
导读: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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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说明,民事调解书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案件在生效后不能申请再审外,其他民事调解书都可申请再审。

其次,民事再审案件是有条件的,要么调解并非出于自愿原则,要么该调解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应证据证实调解是受欺诈、胁迫等原因,违背自愿,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会准许申请,所以,在签署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时一定要慎重。

第三、对于调解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还规定有一种途径,即人民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也可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第四、对于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没明确规定,诉讼只对判决、裁定规定为生效后6个月内应提出申请再审,没在上述期提出的,则没有再审申请的权利,当然对一些特殊情况也有另外规定期限。虽然诉讼法对调解书没有明确,但最高院民诉司法解释有规定,申请再审期限为6个月。




如果不服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如果是不服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或者叫民事调解书,是不能再次起诉的。如果是双方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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