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及经过_青少年违法犯罪实例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2:23:31 人阅读
导读: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

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 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和几个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一直喜欢小偷小摸的他没钱后就会找电塔下手,每块钢条可以卖得10元左右。得知电力部门会在每月的18日将缺损的钢材补上后,他们便从5月18日开始,先后四次对该电塔下手,总共偷了68块钢材。少了这样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当地刮起了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快,另外8人也落网,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 ,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案例2]:16岁少年见消防车灭火很刺激,便放火烧了30多个草垛,希望能引来消防车灭火。为避免村民自救,他还用稻草拴住了村民的大门。近日,涉嫌连续纵火30起的少年吕某被溧阳警方刑事拘留,至此,困扰溧阳竹箦警方大半年的系列纵火案终于告破。

[案例3]: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却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讲个凶恶的家庭卖淫组合,父母一不小心,就带着女儿一起犯了罪。

2014年5月5日,钓鱼爱好者林勇(化名)和章海像往常一样来到云南师宗县小石山水库垂钓。

章海选好位置准备放线时,突然发现近前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个白色袋子。出于好奇,章海叫上林勇,找了一根长长的竹竿,想把袋子勾拉到案边,竹竿刚捅到袋子上,袋子“噗”的一声就破裂了。章海透过小洞,看见里面有只蓝边黑底的鞋子和一条草绿色的裤脚,他猛然意识到,这是一具尸体!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勘验,确定死者为女性、16到23岁、因颈部受到勒压导致窒息死亡,尸体在水库里应该浸泡了一个星期以上,已中度腐烂。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民警一时无法查证死者的真实身份。

专案组会商后,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查找到尸源,遂立即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开展走访调查,着重排查人员失踪情况,却迟迟没有收获,案侦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这时,痕检组的民警在对死者遗物进行再次梳理时,发现其手腕上带有的一串手链上刻有三个歪斜的模糊字迹,经过一番还原,初步确定为“苏”“婷”“牛”。据此,警方大胆推测:1.死者的名字就叫“苏婷牛”;2.死者名字叫“苏婷”,生肖属“牛”。

然而,无论是“苏婷牛”还是“苏婷”,都不在全国失踪人员信息库里。民警不得不暂时排除这条线索,重点放在死者衣着、装尸体的麻袋等现场遗留物品上,可仍旧没有什么发现。

刑侦工作是个系统工程,而案命、强.奸案这类重大案件,又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侦破过程中,包含着千头万绪,有可能九十九条路子都没走通,最后一条却能直达案件核心。所以,刑侦民警要有超强的耐心与毅力,才不会在遇到困难时被打倒,而是带着惩凶除恶的决心,持续战斗。

正是在这样的精神下,民警在水库的一个不常用入口处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这是条僻静小道,就是附近的村民也很少有人进出,只有水库管理员和偶尔来此钓鱼的人才会使用它。庆幸的是,正是由于它的偏僻,水库管委会在路上安装有监控。

民警筛查监控发现,2014年4月27日下午17点左右,有一男三女从此路进入水库区域,离开时却少了一个人。警方对监控画面进行技术性固定,认真比对视频中一男三女的衣帽特征,确定其中一名女性的特征与死者相似。

由于监控探头分辨率低,角度也存在偏差,视频里无法看清四人的面孔,所以在身份认定上仍存在困难,只能大致确定他们的身高、体形、当日穿着等特征。

专案组迅速向局里汇报争取支持,局里增派了视频排查力量,对4月27日当天的全城视频监控进行了梳理。

全城各类视频监控探头多达千余个,排查难度可想而知,但专案民警们轮番上阵,不分昼夜,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现视频中的“一男三女”进入了一家小旅店。

民警立即前往小旅店,让服务员辨认视频画面,同时查阅住宿登记情况,确认这“一男三女”都是四川凉山州越西县人。死者叫盘阿枝(化名),男的叫阿苏拉,另两名女子分别是阿苏拉的妻子玛嘎和女儿阿苏成妮。

警方排查发现,自4月27日后,阿苏拉、玛嘎和阿苏成妮三人就再也没有现身了。种种现象表明,这“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民警立即赶赴越西县,正式拉开一场千里抓捕行动。经过好一阵翻山越岭,泥雨奔波,民警总算赶到了阿苏拉家中,却扑了个空。凭着以往的刑侦经验,民警没有马上离开,也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冒着风雨在山中蹲守。十三天后,就在抓捕民警准备改变策略时,阿苏拉的身影进入了视线,但玛嘎、阿苏成妮两人仍然踪迹全无。

为了将嫌疑人一网打尽,警方决定暂时不抓捕阿苏拉,继续在暗中蹲守。又过了三天,通过对阿苏拉行踪的分析,警方确定玛嘎、阿苏成妮两人并未随同阿苏拉一起逃回老家,遂决定收网,将阿苏拉成功抓获。

落网后,阿苏拉拒不配合,称自己也不知道妻子女儿的下落。警方采用了迂回战术,不再追问他妻女的下落,而是让他逐一交待最近一个月的行踪,并就此问题进行多次讯问。

几次问话下来,阿苏拉的回答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专案民警却通过阿苏拉回答时的神态、肢体动作等,大致确定了一个真假范围,并列出了三个重要地点进行排查,并向当地警方发出协查通告,寻找玛嘎和阿苏成妮。

这三处地点中,有一处是云南省泸西县。警方在那里找到了阿苏成妮的踪迹,并于5月20日将她和玛嘎一并抓获。

阿苏成妮作为一名年轻女孩,无论是城府还是心理素质,都比不上阿苏拉和玛嘎,很快,她就松了口。

阿苏成妮和死者盘阿枝从小就是好友,两人初中毕业后一起外出打工,后面又都去了泸西县,在这里同住一间出租屋,好得像亲姐妹一般,阿苏成妮还把刻有自己姓名和属相的手链(阿苏成妮为了生活方便,给自己取了“苏婷”这个汉族名字)送给了盘阿枝。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会好奇,既然是这样,阿苏成妮为何要伙同父母谋杀好友呢?

据阿苏拉供述,2014年初,他们一家三口和盘阿枝来到泸西县,阿苏拉扮演拉皮条角色,三名女性则从事卖淫活动。一天,玛嘎在盘阿枝和女儿阿苏成妮的谈话中,听出盘阿枝不想干了,想回老家去。玛嘎当即进行劝说,盘阿枝却是去意已决。

阿苏拉夫妇认为,年轻又长得俊美的盘阿枝离开后,自己会失去一棵“摇钱树”,要少赚很多钱,可盘阿枝又不听他们劝说,违背了他们的意愿,他们因此非常生气;而且,盘阿枝平日里嘴风不严,若是将阿苏拉一家人在外面干的丑事告诉乡里乡亲,以后他们怎么还有脸回家?

于是,夫妻俩萌生了杀人泄愤、灭口的罪恶念头。

为了“安全”地完成这次计划,阿苏拉夫妇表面上假意同意盘阿枝离开,但让她再坚持一段时间,随后带着女儿和盘阿枝辗转到师宗县继续从事卖淫活动。

在师宗的几天时间内,夫妻俩经过打探,确定小石山水库为作案地点,又购买了麻袋、丝袜等作案工具。

4月27日下午,阿苏拉、玛嘎夫妇叫女儿、盘阿枝一起去小石山水库“游玩”。下午17时许,四人来到小石山水库,有说有笑。趁盘阿枝毫无防备之际,阿苏拉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从盘阿枝背后勒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再用麻袋将尸体沉入水库。

为了钱,为了一个所谓“名声”,阿苏拉一家三口残忍地杀害了年仅17岁的花季少女,结果却是,他们不仅身败名裂,还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真是可悲、可叹、可恨!

以上,共勉!

青少年犯罪案例让我们懂了作为一个公民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了解法律的意义以及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增强守法意识,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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