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的流程_老人立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3:00:55 人阅读
导读:老人年纪大,不能写字,或者说老人不识字,没有办法写字等等,这些情况下订立遗嘱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就是请会写字的人来帮忙代写遗嘱。但是这种情况下,代写遗嘱的人...

老人年纪大,不能写字,或者说老人不识字,没有办法写字等等,这些情况下订立遗嘱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就是请会写字的人来帮忙代写遗嘱。但是这种情况下,代写遗嘱的人必须是与老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除了有一个人代书之外,还要找一个人在旁边进行见证,见证人也必须是与老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如果符合这些要件,并且遗嘱的内容也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代书遗嘱也是合法的遗嘱形式之一,也是有效的。

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老人年纪大可以不方便写字或者不识字,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代书的,但是老人必须是神志清楚的,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才可以。如果老人已经处于比较糊涂的状态,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订立遗嘱了,因为这种情况下订立的遗嘱不能代表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这样的遗嘱即使订立了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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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能免除遗产分割带来的诸多麻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

立遗嘱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和小律一起来看看吧!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a、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c、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d、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父母立遗嘱原本是为了让子女过的更好!避免日后事与愿违,父母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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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而采取的口授遗嘱的方式。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限制性规定。其条件如下:(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注意事项口头遗嘱的订立是最简单的,在紧急情况下对相关事项的一个交代,因为容易纂改的原因,口头遗嘱失效的情形也很简单,只要危急情况解除后,具备采用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就自动失效。同时,不论立遗嘱人有没有采用其他的形式来设立新的遗嘱,只要危急情况解除后,具备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条件下,该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律师建议若立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设立遗嘱后,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必须立即采用其他的方式来固定遗嘱,以免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发生。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要求一至两名公证员共同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而公证方也要严格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防止他人为达到独占遗产的目的,不惜找来假的“父母”订立假遗嘱来办理公证。同时,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主动、自愿所为,不是受他人胁迫、欺骗所致,更不是伪造的。在遗嘱公证的办理公证中都必须由二人共同参与办证程序,“这是为了保证遗嘱设立有效的重要保障。这是遗嘱公证与其他公证事项的重要区别,也是遗嘱的特殊性的体现”,饶宝静认为,遗嘱经过公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在成立要件上经过公证员的审核是不存在问题的。其次,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继承纠纷的发生。[page]律师建议遗嘱公证中,公证方应注意证据保全,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录像,完善询问笔录,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公证谈话笔录可以弥补公证书无法和不便写上的内容,为可能出现的风险所做的防范。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区别于代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为书写。《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首先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其次,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第三,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是最常见的遗嘱形式,因为其制作过程简单,易于保存,且不需要见证人,只要立遗嘱人能完整清楚地写明要表达的意思即可。注意事项随着打印技术的发展,部分立遗嘱人也采用打印技术来打印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关于这样的遗嘱效力在实践中法院处理起来是有争议的,需看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对于打印的内容的真实性还是存在异议的,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所以建议还是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自书遗嘱一定要亲笔书写签名并写明年月日,这三项缺一不可,签名和年月日对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起决定性作用。律师建议自书遗嘱一定要亲笔书写,采用黑色的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选取材质较好的纸张,一方面便于保存,时间长久后不会变色、掉色以及虫蛀的损害,另一方面如果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异议后,还可以通过笔记鉴定来确定遗嘱的真假。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须有两名以上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3)必须将见证的过程录音或录像;(4)必须由立遗嘱人、见证人共同封存并在封口处注明年、月、日,四项缺一不可。注意事项录音遗嘱制作简单,对于文化程度要求不高,但是容易被篡改或制假。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由见证人及遗嘱人封口,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继承法》对于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设立了见证人的条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page]律师建议立录音遗嘱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注意保持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建议在录音录像的过程中,应当将立遗嘱人的全部画面录入,最好将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一并录入到录音录像中;其次,随着科技的发展,对于录音、录像等很容易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篡改,所以一定要在制作完毕后进行封存并保存完好,同时由于电子产品受潮后就不能使用,建议保存时应当远离潮湿的地方;第三,要录音遗嘱的见证人的选取一定要注意,不能选取有利害关系人见证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4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4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注意事项实践中,受条件的限制,有的代书人往往在现场作代书笔录,笔录上由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然后离开现场去打字,回来再分别找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这样就存在一些问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代书遗嘱形成的全过程要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三者均在场,代书笔录虽然形成于现场,但就本质而言,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是笔录,而是打字形成的书面代书遗嘱,在这一过程中,如存在三者不同时在场的情况且笔录内容与代书遗嘱内容有不同之处,都会使该代书遗嘱存在瑕疵,严重的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另外,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代书遗嘱上只有盖章,没有立遗嘱人签名的是无效的。律师建议代书遗嘱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地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另外,应尽可能采用手写。代书遗嘱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遗嘱继承人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遗嘱而产生的纠纷。参考云南省委组织部,http://ylxf.yn.gov.cn/Html/News/2013/4/1/15569.html

立遗嘱在家里就有效
1,立遗嘱不一定请律师代书。只要神志清醒,多少有点文化,就自书遗嘱。遗嘱的内容:处分自已的财产,处分别人的财产无效。比如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自已的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还可指定一个遗嘱的执行人。另外还可写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侄子,外甥女或朋友,以及国家或者村集体等。自书遗嘱就不是他人代笔,要由本人亲笔书写,别讲究字写的好看不好看,只要是自已的意思表示就可。写字不要潦草,让人能够认识,避免错别字。用词不要模棱两可,含混不清,避免别人误解。数字勿用阿拉伯字,用大写。签上自已姓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就是由别人代笔写的遗嘱。没有文化或没有书写能力才代书遗嘱。要有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不得是法定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冲突的人。其中1名见证人执笔代书。代书遗嘱的内容与自书遗嘱的内容相同。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的遗嘱。有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写清年月日。
4,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签名或留下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遗嘱人可以口头遗嘱,但必须2名以上见证人证明。危及情况消除后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由公证处办理。在以往的法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对此作了修改,公证遗嘱不再是最高效力的遗嘱。
以上这6种遗嘱形式,只要必备的要件合法,内容合法都有效。可以根据自已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已的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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