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后不能胜任工作怎么办_公司调岗后不能胜任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4:35:38 人阅读
导读:违反法律规定。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为,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这个需要单位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并且能够确定经考核不能胜任。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

违反法律规定。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为,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这个需要单位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并且能够确定经考核不能胜任。

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选择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进行调岗,经过调岗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解除后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可以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一个工作干了十几年,早就驾轻就熟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工作上的疲沓,进取心不足。这个时候给你换一个工作岗位,肯定会有诸多的不适应,至于能不能胜任,不应该还没干就下结论,没准你不但能胜任,还能干的很好呢!

第一,想想你初入职时是怎么适应的

每个人在对待第一份工作时,肯定是既兴奋又紧张,不论吃饭睡觉,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工作,想着怎么能尽快的适应工作岗位,把工作给干出特色干出成绩来,这时候的你,对待挫折肯定是热情澎湃,一门心思研究怎么跨过这道坎。但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经验越积累越丰富,也越来越会偷奸耍滑,对待工作的动力和激情基本都不在。但如果初入职的你都能够适应一份完全陌生的工作然后一干就是十几年,现在的你又怎么会适应不了一份新的工作呢?你的能力、经验可否不可同日而语了,差的可能就是对待工作的态度和激情了!

第二,工作调岗是常事,转变心态很关键

我觉得你能不能胜任新岗位是其次,想不想胜任新岗位才是关键。能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一辈子的人少之又少,每个人一生中都要挪无数次窝,像你这种十几年才调岗,已经算是比较少见了。如果你不能转变心态,即使这个新岗位再简单你怕是也干不好。所以,你现在最需要的是转变和调整自己的心态,换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有什么不好?工资降了吗?职务降了吗?在原来的基础上再认识一帮新朋友有什么不好的,没准换个工作还能赢来事业第二春呢!

第三,在没有倾尽全力之前,不要说自己不行

工作还没开始干呢,就先说自己不能胜任,你这是什么行为?如果放在战场上那就是逃兵啊!你都没有去尝试,没有为此付出自己的全部努力,就说自己不行,有你这么自我否定的吗?也许新工作你不熟悉,也许工作强度比以前大,那也不应该成为你不能胜任的理由!如果我们去尝试了,拼尽全力了,最后还是干不了干不好,那说明我们真的胜任不了这个岗位,可八字还没一撇就说胜任不了,我是真的有点看不起这种行为!

综上所述,既然领导已经决定给你换一个工作岗位,说明领导也是深思熟虑了的,如果事实证明我们确实适应不了这个新岗位,再跟领导说也不迟,不战就打退堂鼓的行为真的不值得提倡!

以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邀。根据题意分析,由于调岗原因,造成在现岗位工种上受伤。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你服从组织安排,遵纪爱岗,是位好同志。

其次是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而造成身体某部位伤害,以致不能胜任现工作,有些在生产工作中不小心遇有磕碰或伤害身体的事也难免,问题是如何吸取教训,但这是后话,以后再说。

有关这问题,分析认为,不是单凭单位领导和你,谁口上说说的问题。现在政府在企业所属地区的有关社保工伤医疗等各方面的常设管辖机构已基本健全,并付诸实施,不似过去就企业说了算。

而是应该当你在生产工作中不小心发生了身体伤害事故后,马上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领导,劳人科,如是小私企没健立部门建制,也应让车间负责人及老板知晓后,先于就医,保护好医疗单据。

然后去企业所在地社保专业工伤机构作鉴定,该机构根据医疗单据会作出合理公正的有关工伤鉴定级别依据,具有法律效应。

在此期间,该养伤,进一步治疗,都应照办。企业应以工伤待遇处理,工伤者还能得到社保机构的相应赔偿,直至全愈。不得有任何理由借故辞退等现象发生。当然,有的同志构不成工伤级别的也有,那另当别论。

至于工伤愈后有后遗症,不能在原岗位上胜任,你以前服从分配,调岗后的工作情况,相关领导也应看得出。可与领导谈谈心,好好协商,讲讲目前个人工伤后的身体受影响状况。

以及工伤后,生产上不似以前那样发挥自如,家庭经济收入也受影响,实事求是,推心置腹,心平气和地争取领导同情,适当对现工作进行再次调动,应该没问题。是人总要通情达理,人在做,天在看(周围群众都在看)。

总之,通过你出现的工伤事例,领导经调动适合你的再次工作,对你对全体员工来说,更能提高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领导来说,关爱职工,也在员工中树立更好的光辉形象,谁愿意出工伤事故?

调岗后如果感觉不能胜任 可以及时和你的上级主管东门进行反馈 ,调整一个更适合你的岗位 或者有人来帮助你提升个人能力 适应新环境

面对公司的调岗、劝退应该怎么办?公司有着强大的法务部门。正如你所说的,在职场中,面对调高,劝退等,都是大家经常面对的问题,而且很多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对于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员工很难把握,即使明知道公司违法,但是个人和公司比较起来还是显得比较弱小。

对于调岗的问题。其实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很多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的没有明确具体岗位,有的需要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以从实际操作来看,一个人到一个公司工作,除了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以外,员工不会永远在一个岗位工作一辈子的,调岗也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精神。员工在入职之前,公司对于员工特长的了解只是书面的,或只是根据员工所学的专业来考虑的,但进入公司以后,公司根据员工的特长,是可以调整员工的岗位的,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的特长和专业优势。

我认为只要公司不是用调岗的手段来逼迫员工离职,这样的调岗是完全有必要的计较的,还有的企业,比如国有企业提倡通过多岗位锻炼来培养人才,挖掘人才,这样的调岗是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并没有不什么正常。即使是民营企业老板也有为了培养人才的想法,经常对部分员工调岗,我认为只要待遇不减少,这也是没有问题的。当然有一种调岗可能老板就是别有用心,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比如异地调岗,对于异地调岗如果属于提拔性质也可以接受,但是有的是明升暗降,有的是带有劝退性质的,对于这样举动,可能就要考虑劳动合同的条款,比如是否有工作地点的约定等。

对于劝退,这里面名堂就比较多了,当然对于有本事的人,倒也不会在乎公司那几个补偿金,只要觉察到老板不高兴一般都会主动辞职走人,但也有部分人明知道公司有意让自己离开,就是装作不懂,直到公司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止。我倒觉得这类员工的处理方式比较正确的,能够忍辱负重也是一种修养,最终公司不管你有多强大的法务部门,只要你是违法的法务部门也是有力无法使,最终受损的还是公司。其实很多比较有法制意识的公司,管理比较规范的公司,都是采取正面和员工商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现在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都不是很长,补偿金就是那么一两个月,如果连这点补偿金都舍不得支付的公司,我觉得这样的公司也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必要。

综上所述,在职场中正常调岗是不违法,关键是员工的心态要摆正,相反很多调岗还是从员工的培养锻炼和成长出发,对员工是有好处的;当然也有的调岗是和劝退联系在一起的,调岗的目的就是为了劝退员工,作为劝退的一种手段。面对劝退,我们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非本人意愿离职的方式,才能在劳动仲裁中取得胜诉。

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之一,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调岗,是企业劳动关系中矛盾频发的环节。是不是所有的调岗,员工都必须服从?是不是企业可以随意调岗?答案都是否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企业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二、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在操作过程中企业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调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等项目。

2、单位对正式录用已经定岗的员工进行调岗时要与员工协商。

3、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给予员工补偿。

4、单位调整员工岗位时,新岗位不得与原岗位有较大的差别,否则员工有权申诉。比如,员工就职于某部门经理,现调整为保安或清洁工作人员,这是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并提出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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