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法院已判决,对方名下无财产,即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是暂无执行能力。是否可以找他父母讨债?
我以为肯定不能找他父母讨债。
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原告即是债务的出借人。被告则是承担偿还债务的借款人。在法院的审理中,原告与被告是平等的主体。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即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即是诉讼中的被告。被执行人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即使现在暂无执行能力,但未来总是要偿还的。此义务为被执行人“终身义务”。而被告或被执行人的父母并非被告亦非被执行人,并不要承担相应债务的偿还义务。
在诉讼中,如果其父母自愿承担偿还债务的“担保责任”,或是执行程序中自愿承担该债务偿还的“担保责任”。那么,该案被告的父母亦是被告,该案被执行人的父母亦是被执行人。只有在如此情况下才能执行该父母的财产。
总之,该案的被告或被执行人的父母自愿承担该债务的“担保责任”,你就可以找他的父母讨债。当然,此种情况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
商业交易存在风险,不少人债务缠身,为了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往往选择跑路或者玩失踪的方式。这让债权人感到很头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经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其实,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一、欠款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债权人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否则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成为自然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采取公告送达传票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也可以进行布控,查找到债务人的下落后,予以司法拘留,如果债务人有房屋或者车辆等财产,法院也可以采取查封拍卖措施,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人所欠的相关款项。
因此,在债务人玩消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上两个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院执行难不是一时可以改变的,法院人少案多,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本人处理过大量民事案件,很多案件诉讼阶段打赢了却无法得到执行,应当如何去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呢?可以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从债务人所涉的另案当事人处找线索:
很多债务人同时身背多宗案件和纠纷,同时关注债务人的其他案件信息,可以更全面了解他的财产状况,一旦结案有了财产,可以快速申请法院执行,挽回部分损失。
二、关注债务人身边的人。
不要光盯住其本人,还要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及子女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了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三、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四、请律师或他人展开调查。
通过客户与债务人接触,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委托他人做内线打入债务人公司,掌握各项公司数据。可以更好的获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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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看了其他的回答,零零种种,五花八门,但总觉得是泛泛而谈,不得要领。于是忍不住想参与回答,与大家一起再次分享观点。
本题要点有二,一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二是无还款能力。面对如此情况,债权人究竟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工作实践,我认为债券人能做且唯一能做的是确保债权的时效,即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因为债务人现在无财产无能力,不代表他永远都没有财产和能力,只要你的债权有效,当你发现他有朝一日有财产,有能力还款时,你随时都可以依靠法律收回你的钱。
那么,作为债权人又该如何使自己的债权长期有效呢?下面介绍几种方法。
1.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人要说,他无财产无能力,你会赢了官司输了钱,多事!呵呵,这你就不懂了。表面看诉讼要垫付一些立案费,律师费等,实际上也是延续诉讼时效的方法之一。等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就进入执行程序,你的债券就长期定案。五年之内,执行部门会每6个月查询被告名下所有财产,并告知原告。五年后,债券人如果发现被告有可执行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执行。这种方法最适合被告失联情况。
2.每2年找债务人重新签订欠条或还款承诺书。因为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只有2年,超过时间,失去诉讼时效,即你的债券无效,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附带视频录像效果更好。
3.电话录音。但法院对电话录音采信要求比较高,比如录音必须涵盖借贷的全部完整内容,不能挟迫,不能偷安窃听设备,不能剪接,否则不予采信。如果被告不承认的,还要技术鉴定。
不怕他没钱,就怕他一辈子都没钱。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我,点击我的文章,一起分享更多银行话题,谢谢阅读和点评!
法院人少案多,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就需要一点小技巧了:
一、从申请人(债权人)处打线索: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因此,如发现了被执行人财产时,必须马上行使先行扣留权。
另外,绝对不要光盯住其本人,还要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了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二、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来挖线索: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三、从被执行人处弄线索:
(1)套取:有律师在代理某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是一房地产公司,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执行人旗下有一宾馆,律师便谎称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钱款不足为由,要求给一个账号,由公司直接汇钱,总台服务人员经请示经理后,给了律师一个账号,然后律师马上和执行法官赶到银行一查询,余额远远超过应执行款项。
(2)安排“线人”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紧盯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从中找线索。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四、请律师依法展开调查:
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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