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愿离职可以有什么补偿_自己辞职有补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5:21:03 人阅读
导读: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

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或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外,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也不是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这是劳动者需要高度重视的,不然就有可能吃大亏;如果既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是补偿标准的二倍。

既然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经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呢?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更不要说有经济赔偿了。但是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内容都属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劳动报酬,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公司经济补偿的标准同样是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过错等情形以外,都要给矛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之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员工因为个人原因自愿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劳动法律师为您解答。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即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所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不包括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即上述第37条),所以个人原因辞职,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我经常讲到,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下下策。建议大家仔细研读劳动合法第46条,从中找到用人单位违法的情形(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公司存在这些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说个人原因辞职。

希望解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感谢邀请,自愿离职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公司的赔偿!

在职场,有主动离职,也有被动离职。主动离职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你自己觉得目前的工作不合适自己,抑或外界有更好的机会诱惑你,于是你主动跟公司请辞,那这种情况,公司是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要对你做出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你其实是不想离职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觉得你不适合,公司想让你自己走人,否则就给你降级降薪,或者给你调岗,总之,目的就是让你走人。如果你不愿意调岗,也不能接受降级降薪,那你可以与公司打持久战,就这么耗着,但是,你必须明白,这样下去对你其实是不利的,因为与公司撕破脸之后,公司可能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或者不配合什么故意诋毁你的背景调查。所以,多数时候,你会选择“自愿主动离职”,尽管你一万个不情愿,一万个不爽,但如果不这样,你会更加被动。我需要提醒你一点,在这种不情愿的情愿当中,你是可以跟公司提出一定的赔偿的。想象一下,你多在公司耗一天,那就对公司多造成一天的潜在威胁和麻烦,所以,公司很可能接受你的赔偿请求。

祝你好运,我是刘佳。有关于招聘、求职(简历诊断)、跳槽(面试辅导、谈薪指导)、职场规划和撩妹方面的问题欢迎探讨。

自愿不交社保,主动辞职时可否有补偿?

题目就有两个问题:

第一,自愿不交社保,这就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出规定:

1.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保险,与试用期或者转正期无关;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二,主动辞职补偿问题,主动辞职肯定没有任何补偿,被动辞职补偿也是在基于缴纳失业保险基础上。

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怎么领取?

一、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是需要赔偿的。1、企业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过失行为,对员工造成伤害,(例如:企业在员工入职一月之后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2、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应该支付的补偿金。3、员工因为在企业工作过程中造成个人伤害(例如工伤)不得不辞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二、员工自动辞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支付补偿金。1、企业无法定过失行为,员工个人员工提出辞职,企业无需支付员工补偿金。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确实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很多时候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一无所知。因此,经常会不知不觉的“入坑”。今天给大家说一下关于职工获得补偿的问题。

什么是补偿?

我们推动依法治国,凡事要有法可依。因此我们所说的“补偿”指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过去曾经叫做“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尤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年终奖、加班费、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等待遇,都属于工资总额的内容。因此,月工资往往比我们每个月的到手工资高的多。

经济补偿可以享受的条件

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付的。主要情况有:

①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以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单位破产、解散等)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还强调了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就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就是大家想了解的,职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要规定了这样几项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当然不能进行劳动。这种情况下,把劳动者的人身安危置之不理,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履行下去的必要了。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是以劳动工资报酬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没有生活主要来源,还想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肯定不可能。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是相等的,侵害一方的权益肯定不可以。一般来讲,用人单位规定了迟到早退罚款,而且真正罚款侵害劳动者权益了,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了。

第五,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当然应该解除。

第六,其他情况。

另外,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两种情况是相当恶劣的,一不小心会出人命的,所以劳动者可以甩手不干,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有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非常切合实际的,根据实际情况定了很多人性化的规定,大家最好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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