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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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民间借货中。债务人无力还款怎么办?
我一个人的看法是。也许给你们想的不一样。为什么这样说?我已是穷人。以前我也是这样过来的。所以说我亲自体验过。我才说这样的话。适逢你是。怎么想?我是不知道。
所以说我一个人看法是,再等一段时间吧。你。不管怎么逼他。她他没有就是没有。他不是有钱不给。你也说了是一个无立常还的人。你能把他怎么样?来话说烧不红打不扁。人只有一个在那里你怎么办?债务人是。在家务农还是在外地打工呢?还是在做什么生意?或者是另有别的原因。这我不知道。你的描述太短了。所以我们听得不怎么明白。
就不怎么好回答你。要是他是一个勤劳苦做的人。也许发财就是一年半年的事。所以他该你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你心放宽一点吧。不要追问她了。
你再去追。多少次都没有。还伤和气。做人做到底吧。反正都等了就多等一段时间。这种情况是先做人情,厚做账。最后成仇人。所以说,静下心来想一想。在等,在等,在等。差也不是那么一点吧?能不能再做一个人情。我的意思就是再等一年两年吗?不行就三年了。也许有一天他发财的时候。他还会给一点你的利息。你要看他平常做人怎么样?你们这个就是先做人情厚做账。既然都做了人情就等吧,也许一下子人家翻身了。以前说他那些人。还不好意思。对吧,人不要小看人。现在的社会谁都知道要发财就是一年,两年的事。希望你能容忍。希望你能等待。希望你能坚持下去。要是,你还是不放心就叫他打一张欠条给你。
如果你放心,那就欠条都不用。有一天他有钱的时候你们还是朋友。就这样吧。
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理清你问题的几个关键点:
一、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因借贷时间太长,导致利息超出了本金(就是说你收到的利息可能已经远超本金了)。
三、目前,债务人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通过你提供的信息,可以知道,借贷双方对借贷关系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下面分析一下具体解决办法。
目前,合同法关于合同签订有最长年限限制只有租赁合同,土地和荒山、草原承包合同等合同。对借款合同的最长年限没有不得超过多少年的要求。
所以,根据民法的“法无禁止既可为”的原则,所以不用担心借贷时间长短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影响权益的维护。当然,如果你们的合同到期后,一直按交易习惯进行下去,本身也不影响诉讼时效的延长,因为每一次的利息支付,每一次的债权主张,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只要你们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年息36%,且之前他也按照约定准时支付了利息,你获得的本息并不违反合同法,有是效的。
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息24%,但在24%到36%之间的利息,已经支付了的无权请求返还,属于自愿原则;如果没有支付的可以请求不予支付;以36%的利息计算,只要你借了3年的时间,利息就基本超过了本金,这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法律只规定了利息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并没有规定累计利息超过本金合同无效,所以不用为此而担心。
我认为,这个问题要看你的真实想法:
一是如果你认为你的钱必须拿回来,那么你就收集好证据材料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最后胜诉,固定了债权,等对方有钱,或者你新发现了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二是如果你觉得你收到的利息已经超过本金,觉得并没有吃多少亏,那么你可以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减免部分本金和利息,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方案,并立即开始执行,早是将这个借贷关系消灭了,这样估计更容易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区分是否高利贷应看其约定利息为多少。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约定月利率3%,那么年利率就是36%,超出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24%限度,如果债权人起诉,那么超出24%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2.如果欠条明确约定了需要支付利息,那么在法律认可限度范围内的利息(年24%)是需要偿还的;
3.如不支付拖欠部分利息,债权人可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4.被起诉后,如债权人证据完整,您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如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强执阶段可能造成名下账户被冻结以及加入失信人员名单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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