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离婚是个人的选项,也是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二,所问假离婚,一方或双方发生的一些民事关系怎么办,比方,所问离了婚,买了房,要公正吗。
这样的离婚动机,目的不纯,有恶意之诉,有违法公平,公正,严肃的本意。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只是通过法定程序,调判两个人一段婚姻的结束,经法的形式宣告夫妻关系终结。
房产是否公正,双方可到公证处去好了。
在婚姻记录上算,我国从来就没有什么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在民政局夫妻领了离婚证,或者去法院领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是夫妻真的离婚了。离婚的男女可以去男方或者女方户籍所在的一方民政局,申请结婚或者叫复婚。没有时间限制。
再婚,顾名思义,就是再次结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婚,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的现象也随之能多,很多离过婚的人希望通过在再婚,来完善自己的家庭,和适合自己的人重新组成家庭。也就是说,再婚这个概念,是指结过婚的人离婚之后,又一次结婚,我们称再次结婚为再婚。但是并非一个人在再婚,双方都是再婚,如果你和你的配偶都是结过婚又离婚的,那么你们两的这次婚姻,对你们两个人而言都是再婚,如果你结过婚离婚,你的配偶并没有结过婚,那么你们两个的这次婚姻,对你而言是再婚,对于你的配偶来说,这次婚姻还是你配偶的初婚。
有些夫妻为了买多一套房子会假离婚,在假离婚之后一段时间又再次复婚了,此时复婚之后对于婚姻的认定很多人就不是特别的清楚。有些人觉得这样操作的话应该算是二婚了,而不是初婚的状态。实际上,假离婚再复婚虽然是同一个人,但从实际的婚姻记录上来看是二婚的。而且,假离婚的法律风险较大,不要轻易的认为假离婚对双方没什么危害。
上个月,为了买房,我也和老公办了离婚手续。
对于这件事,刚开始我是挺别扭的,觉得离婚是人生耻辱,不大能接受。但是考虑到经济因素用我名义买的话首付少些,最后还是去民政局办了手续,买了房子。所以,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我可以谈一点我的看法。
首先,要清楚的认知到离婚从来都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为了买房子而离婚的时候要考虑清楚利弊,做好如果对方不愿意复婚的考虑。虽然大多数为买房而离婚的后来也都复婚了,但不排除少部分居心不良的,打着幌子离婚骗财产骗孩子抚养权,所以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要当真的来对待。我个人愿意离婚买房主要是因为用我名义买的房子,所以我不吃亏,另外孩子很小,老公很依赖我,断然无法离开我的,所以最后接受这个方法。
其次,要有魄力吧,就是觉得如果真离婚了,老娘也不怕,签协议的时候把买房的钱转你,要么就把其他的房车给你,总之不能啥也没有。而且也不怕不复婚。否则,就不适合走这条途径。我有时候跟我老公开玩笑说要不咱就真离了吧,反正一人一套房子一人一辆车,也挺公平,结果我老公反而说:你要这样说,那我们还不如不买房呢!
总之一句话,站在女人角度(因为多数案例都是女人离婚吃亏),那就是对男人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其中的度自己把握。
夫妻是在离婚后购买住房,住房又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然后双方复婚,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住房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 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住房,可以由男方父母凭出资凭据主张对女方的债权,可以要求女方偿还出资款。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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