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器_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8:55:33 人阅读
导读: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假期天数:(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

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举个例子,如单位缴费基数是2000,则月平均工资就是2000,则生育津贴的基数就是2000。

A=2000/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实际计算

因为是销售型公司,底薪是3500,每个月到手基本在7500-8000之间,公司产假是178天,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谢谢什么啊,错了,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我们的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很不一样,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保险,它仅仅针对生育期间的女职工发生的医疗费进行报销和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个人不交纳任何费用,只是对用人单位征收。所以,生育津贴的缴费和报销比例没有关系。

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百,实行定额制,所有人不论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的比例都是相同的。但是在限定额度内才给予报销,如果超出额度,就需要全部自负。超出额度也不能按照职工和居民医保的方式报销。

比如,我妻子在生二胎时,产前因胎儿窘迫在三甲级医院住院,住院报销的限额是1500元,我们花了660元,除了有一部分自付的20元医疗费外,其余的640元全部报销了。

生育时,剖腹产花费8000多元,生育保险的报销限额是5800元,所以剩余部分全部我们自负。

生育保险其实还有两个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分别是孕前期和孕晚期检查的时候花费。分别报了200元和500元,各地的报销钱数标准是不一样的,是报销比例一样。

关于生育津贴的标准,其实也非常简单,按照用人单位平均交费基数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


不过,按照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不降低,所以如果女职工的原来待遇高,那么用人单位还要进行补差。

未来国家将推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工作,目前已经在八个省市进行着试点,说不定会有一些变动的。

生育津贴从开始休产假的那天就开始算起,具体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女性缴纳了生育险之后,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因此生育津贴也被称为产假工资。其中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深圳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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