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找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递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试用期口头辞职直接走_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吗?为什么?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9:45:58 人阅读
跳过文章,直接 获取专业解读
导读:,你都没有合同,你留了那么久已经很给他面子了。按法律试用期提前3天内通知,第四天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31天时直接走人。我想你早就过了这...

你都没有合同,你留了那么久已经很给他面子了。按法律试用期提前3天内通知,第四天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31天时直接走人。我想你早就过了这31天了。直接走啊!你还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么?如果他拿拖欠你工资为由头,本身可以拿合同或者你所在这个公司的任何证据,或者老板故意不给你工资的录用等,去劳动局起诉他,要求仲裁。但如果你这些都没有,那只能在拿到上个月工资后,直接走,将损失缩小到最少。洒脱点啊!我们的路还很长!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只给你签了入职申请书,而入职申请书仅是劳动者一方要求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一种方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仅是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试用期内离职也不是说走就走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

谢邀!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工作要求的体验期限,是互相选择的一种用工形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限有一定的期限范围,不能随意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最高期限为六个月。可以约定没有试用期,入职即可成为正式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试用内除了工资报酬与正式员工的工资报酬以及辞职条件有所不同外,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都一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后再转交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三日后辞职申请即生效,离职当日交接岗位工作时最好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如果个人挡案在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贴封条并盖章,可以暂时自行保管,找到新单位后再交给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缴纳社保费用。即使在试用期劳动者也应当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御银河,谢谢您的关注,点赞、转发!

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和你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供你参考。

第一,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试用期的约定有多长,只要是在试用期内,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随时离职的,但是前提条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为我们约定试用期的目的,就是增加彼此的了解,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单位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各方面的情况,只要双方在试用期中认为彼此不合适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试用期内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的约定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是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个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带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在试用期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三是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四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由于处于试用期,工作时间不长,一般应该是半个月左右的本人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不适合本人长期坚持,只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开,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而离开的,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老夏分析师”为您解读: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认为你这样是直接走人,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把自己申请离职的申请书(拍照),交离职申请单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录音),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考勤证据(截图留存)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我们每个人合法的劳动所得,做好自己本分的时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试用期辞职已经提前通知了,可是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直接走人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白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一个我认识的大学生,他也是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

因为公司的工作强度太高,基本每天都需要加班到晚上9点多钟,身体感到吃不消。

于是当月的18日提出离职申请准备到21日完成工作离职,且有辞职申请单提交给相关领导,但公司领导以没人交接为由不做工作交接,也不同意他离职。

他把给领导时候的离职申请单进行拍照和在交离职申请单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进行了录音。

因为还在试用期,手头工作也没有什么工作,在21日下班之前,就把工作整理好,交给了人事部门。

在21日离职时间到后离职,22日就不去上班了。

因为其公司的考勤记录也是用钉钉的,把自己个人的考勤记录截图留存

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并没有给他发工资,公司以他离职未做好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拒付他离职当月的工资。

原本他想要找原单位沟通解决此问题,但是都遭到了原单位的拒绝沟通,且态度强硬恶劣,多次去公司调解都遭到了领导拒绝。

他就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其准备的证据充分,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属于他的工资。

对于劳动法,作为管理者的领导肯定是非常清楚的,既然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而且还告诉你直接走人不给工资。

首先手里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你已经提前通知辞职。

你应该这样办:

1. 通过书面的形式,向领导提出离职

最好是留存证据,你已经提供了书面离职申请单。

不要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申请,要不然没有证据。

2. 尽可能用想办法让领导同意你离职。

3. 上交离职申请单后,不管领导同意与否,找到人事部门对讲清准备离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出面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没人交接,就把工作梳理整理清楚交给人事部门。

4. 要是工作不多,在离职之前能够尽量交接完。

要是工作繁多,三天交接不清,可以多花1、2天的时间来交接工作。

离职是一个人,人品最好的体现。

千万不要不交接直接走人,这是不理性行为,同时也给自己留下话柄。

5. 如果公司认为你这样是直接走人,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把自己申请离职的证据、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考勤证据准备好,到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作为一个职场人,在做好自己本分的时候,一定要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就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个人利益。

不要担心感觉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也不要担心自己要不回工资,只要自己做的有理有据,这是我们每个人合法的劳动所得,没有哪个人敢不给工资。

以上是老夏对于问题的理解,根据题中存在的可能出发进行分析,给出个人观点,希望能够为你提供参考,岁月静好,愿你幸福!!!

欢迎【关注】老夏分析师,分享职场规划、运营技巧、思维逻辑,团队管理的实战类知识.

每天进步一点点,越多分享,越多收获!

你填写辞职报告或者自己写一份辞职报告提交给人事部就可以了,自提交辞职报告三日后你即可不用到公司报道了,但是建议你最好能拿到单位签署的允许你正式离职的文件。或者你要有自己在企业上班的凭证,如工资卡,上班打卡记录等,也要有证明说明你自己是已经给主管提前三天提交了书面的离职报告。有这个就足够了。

试用期辞职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知会用人单位即可,三天时间到就可以离职。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试用期口头辞职直接走_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吗?为什么?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 友情链接
  • 热门标签
  • 城市分站
展开
展开
展开

Copyright 2014-2022 版权所有 有害信息举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b座 1203

Copyright © 2020-2021 www.dalvlaw.com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