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许可证到期换证期限_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8:26:23 人阅读
导读: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换证检查是正常的检查程序,只要你们企业没有违反《...

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换证检查是正常的检查程序,只要你们企业没有违反《药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许可事项,没有犯过大错。

肯定是能平稳换证的。你不用急也不用紧张。当然是动态,不要停产。那样太假了吧。另外招待好检查人员很重要,这就过了60%。把环境卫生搞好,使人一进厂就有好印象。这就过了80%。把原料和药品进出货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单整理好,人家要看你有没有超范围生产了。最好把生产中的一些文件;比如投料、清场等生产记录也整理一下。也许要看的,因为这些都是证明你是守法公民,没有超范围生产的证据。多准备一些有关资料有备无患嘛。也许你招待好了,没有发现问题检查一天,他们就走过场而已。招待不到位又发现问题就是三五天了 至于换证时间,《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届满前......6个月” 当然是在到期日的6个月之前就要申请换证了。我的建议是再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那就是提前7个月申请换证就行了。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药品经营许可证上会注明有效期限),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扩展资料: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六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审查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人员名单、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质量管理制度目录、设施设备目录;

6. 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扩展资料:申请受理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向市药品监督局、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分局提出 筹建申请 (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需说明连锁的管理体制),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药店经营许可证到期了,还没通过GSP认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这5年你就没申请GSP认证? 在换证的时候是要提供GSP证书或者GSP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的,不然换不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