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算_人死了养老保险是怎么算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03:42 人阅读
导读: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能退。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放心,钱不会充公,家人是可以继承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社保没交够,但人意外死亡,社保钱该怎么办呢?

社保还没交够15年,在退休前就死亡了,对于家人来说,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过也别忘了,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死者是生前有工作单位,也就是通过单位缴纳社保,个人缴费比例8%,那么,他缴费的这些年,个人账户里的钱,其实是属于他自己的财产,所以是完全可以依法继承的,这也是社保法的规定。

这笔钱呢?是一次性发放给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的继承人。

之前很多文章说,这笔钱会一笔勾销,也就是会被清零和充公,这其实是不准确的,是非常错误的,当然,单位缴费的那部分是不能继承,单位缴费确实是充公,能继承的只是个人的缴费。

对于个人灵活就业者参保人员来说,缴费比例20%,8%进入到个人账户,虽然说他是自己承担全部的缴费,但是能够继承的也是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就是40%的钱是可以继承的,其余60%就要充公,给其他岁数长的人发放养老金。这也是体现了社会保险的这种风险共担的一个原则。

所以,长寿健康是一个硬道理,还没退休就去世,或者说退休后只领取了很短时间就去世,从领取养老金的角度来说,是很吃亏的,越长寿就越划算。

当然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家人除了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之外,还可以在60天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笔钱的标准,各地金额不一,有高有低,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一般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死亡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等。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欢迎点赞留言讨论。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个人所交的养老金没有领完,人就已经去世,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我们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领取时限大概在12年左右,这样的一个时间限制。所以说,退休老人如果说是男性的话,大概是72岁,以前去世了,很明显个人账户的钱就没有领取完,如果说是退休老人是个女性的话,那么大概是65岁左右,个人账户的钱应该是没有领取完。

所以如果说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没有完全领取完的话,那么是可以依法来正常继承的。可以继承给自己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来直接继承,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抚恤金的费用,那么这个丧葬抚恤金大概可以获得两三万块钱这样的一个水平。

所以说这就是退休老人,没有领取完个人账户应得的一些费用。那么,实际上有很多退休老人甚至是还没有领取退休金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这种情况的话,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完全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说大家完全不必要担心,只不过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仅仅只占有交费总额的1/3左右,所以这1/3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剩余的2/3进入到统筹账户的费用是无法来直接继承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