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需要!
办理不动产权证,其实很简单,带上相关的材料去交易中心对应的窗口办理即可。
(1)办理前夕的材料准备,包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预告登记证明,产权人本人及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有材料缺失的情况,均需要先补办对应缺失的材料。(若是拆迁房的,需要拆迁协议,以及拆迁办开具的票据和结算单)
(2)办理现场,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都有具体的流程指示标,先排队取号,等待叫号,然后按照指示标的引导到对应的窗口办理手续。
(3)办理中的缴税领证(或者回执单),办证需要缴纳契税,工本费,印花税等,需要现金或储蓄卡,不能刷信用卡。
(4)办理之后的领不动产权证,针对不能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领取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领证时间,再一次到指定的窗口领证。
补充:新建商品房办证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和开发商统一安排去办理的工作人员一起去,材料都齐全了,办证就很简单,到了交易中心自然而然的就都知道流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
(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通常,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会就房屋买卖事宜到房管局备案,备案后可由开发商办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予办理时,购房者可自行办理预告登记。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如下资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首期款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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