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董事会的有关规定_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最少几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15:41 人阅读
导读:根据新公司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成员人数3-13人,因此一般不会少于3人,多数是5-7人,也有更多的...

根据新公司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成员人数3-13人,因此一般不会少于3人,多数是5-7人,也有更多的如9人和11或13人的,这可能与股本结构有关,但多为单数。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明确,一是必须设董事会,二是人数为5-19人。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公司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因此,股份公司董事会最少应由五名董事组成。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大会批准。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的约定,行使这些规则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 公司章程必须依法制定,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之一,也是在公司法下,公司管理和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扩展资料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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