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写错了可以改吗_户口本上姓搞错了能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4:29:29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派出所录入错误,那就非常好办了。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带上你的户口本,他们网上系统查到自己录入错误,就会把你的资料改更改过来,然后在你的户口本上用笔直接修...

如果是派出所录入错误,那就非常好办了。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带上你的户口本,他们网上系统查到自己录入错误,就会把你的资料改更改过来,然后在你的户口本上用笔直接修改并盖上印章。如果你不想要手写改的,想要打印的那就给五块钱让他重新帮你办理一个,当时就能拿到。前段时间听说好像不用给5块钱了,具体按你当地派出所的规定吧。

还有一种就是登记信息不符合,那你就要写个户籍修改申请,最好让你村上给证明一下盖个章,然后提供所需的证件。这种情况比上面的那种稍稍麻烦一点。

可以更改,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

发现户口簿上的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明,个人情况在不断变化中,为了避免后续问题的出现,及时变更很有必要。户籍页上信息变更,派出所可以重新打印,也可以是户籍警手改,盖章生效。

尤其是当家长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许多情况需要变更,所以一定要随时关注,建议大家一年到派出所进行一次核查,不论纸上的还是电脑里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信息警务中队张队长介绍说,居民户口簿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原因很多。有些是历史原因,户口簿上的内容由手写变为机打的过程中,可能出错,再有就是居民的户籍信息变动后,本人没有及时申请改动。

扩展资料:

从事公共管理教学的市民赵先生表示,针对当前人员流动、社会变化发展,户籍操作管理上可以逐步完善。不论是户籍派出所、民政、人事劳动、医疗保险、社区等职能部门,还是当地、异地信息互通,联网共享,许多事情都要求本人在户籍地办理,有时候会给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建议户籍信息横向竖向互通、共享,不论涉及婚姻、就业,不论户籍地、居住地,不论是职能部门还是在派出所,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操作、办理,最大程度便民的同时,减少信息不同步造成的“失误”。

打个比方,婚姻登记,只要民政部门一改,其它电子录入内容相应都改过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在任何一个承办社区,都可以直接打印出户籍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户口簿信息有“误差”该咋改?

原则上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自己申请变更姓名的,但是变更姓名涉及到很多户口以外的事情,比如银行信用,医疗,甚至是前科问题,所以公安机关是挺严格的。

如果确实是弄错了是可以更改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早期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父母子女的姓氏佐证,要是你现在的姓氏是个根本就不存在姓氏(在上户口时因为疏忽上错的等情况)更正起来应该不难。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小孩已上户口,出生证,户口本上的名字错一个字,可以办理更改,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更改名字证明,凭证明带上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更改名字手续,办完后,派出所上报县(市)公安局户籍股审批,十五天之内办妥,领取户口本,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1、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更改。2、办理或更改身份证出错、损坏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有效户口本、旧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3、身份证号码或名字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旧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也可以办理同城证件快递,在家等待签收。4、若急需使用身份证时,无论新办或补办,都可以直接在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多交1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为三个月。5、若徒涉到户口本上名字的更名,需要先向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打更名报告,在获得公安户政科审批后,方可更名。扩展资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可以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公民出生日期的确有差错,且有原始依据或者存在明显差错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所需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 (2)载明正确出生日期的原始资料及证明材料 ,如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户口出生变动登记等权威原始凭证; (3)有单位的由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其更正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 (4)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不麻烦。

当事人的问题,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对应的工作人员; 3,如果经对方查证,确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对方会给予更正; 4,如果属于自身原因(填写失误等),一般应写一份更正申请书,由对方查实后,再更正。 二,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可以。公民最初的户籍登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的规定进行的。你认为你的姓名有误,是因为户口本填错了的缘故,需要更改,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进行。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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