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误工费一般是自交通事故发生开始到伤情治疗基本结束为止。一般是住院时间或者住院时间加上出院时医生开具的休息时间,因此误工费的日数并不是确定的。
距离来说,某a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住院四个月零十天,出院医嘱注明出院后休息一个月,则误工时间就是80天。
交通事故的赔偿,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能得到多少误工费,护理费,除了与伤情有关,关键是当事人能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伤情比较轻,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计算,从受伤开始到出院结束。
误工费标准,有工资的按照工资计算(当事人需要提供单位考勤表、工资卡流水、工资纳税证明等证据),没有工资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工种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计算标准,从专业护理公司聘请护理人员的,凭护理合同和收费票据计算;伤者亲属狐狸的,有工资的按照工资计算(当事人需要提供单位考勤表、工资卡流水、工资纳税证明等证据),没有工资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工种平均工资计算;其他情况需要当事人举证护理费的支出情况。
二、出院时医院提供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建议出院后休息的,误工天数=住院日数+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建议天数。
护理天数计算同上。
三、有伤残等级的,误工天数=从受伤开始至定残前一日。
定残前护理费同前。
定残以后,一般可主张十到二十年的定残后护理费,最多二十年,二十年后还需要护理的可另行主张五到十年,也就是说护理费最多可累计主张30年。
四、伤残鉴定有误工和护理时间这一项目的,按鉴定报告确定的日期计算。
提示:这类案子,证据很关键。能拿到多少赔偿,关键是自己能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可以有一下赔偿:除医药费、护理费、伙食、后续治疗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伤残鉴定费、营养费外, 10级估计还可以赔偿农村4-5万,城镇8-10万,以宁波为例子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级为0.1)×赔偿年限(20年) 注意: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 同时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书2、残疾辅助器具费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至18周岁为止)/抚养人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需医院发票凭证)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6、伤残鉴定费17、营养费,根据医嘱或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约定,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九级伤残误工费应赔偿几个月,要看具体的医疗终结日期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不包括误工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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