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到期解除合同_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0:14:08 人阅读
导读: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看实际情况,一般公司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规或是符合劳动...

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看实际情况,一般公司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规或是符合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再此约定不违法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根据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这种情况是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没有以上情形,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具体公司有没有权利解除,需要看实际情况和劳动合同来决定的。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用人单位是不能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提出的理由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强行解除,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那么所谓有理由的解除,主要有几个原因: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除了上述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就不得擅自解除了,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取得劳动者同意之后,那么可以解除。这属于协商一致的解除。如果劳动不同意,且不属于上面的这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是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属违法行为。职工应按劳动合同进行违权。

职工应理直气壮地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表示: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