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标准_怎样算故意伤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8:09:14 人阅读
导读:(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不是很严重,达不到伤情标准,可以协商,争取不予立案,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如果达到伤情鉴定标准,已经刑事立案,判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多为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也就是派出所处理,一般打了一巴掌,踢了一脚,或者把人推倒,这些个发生了肢体冲突,吃得亏的人为被害人,此类案件,经过派出所调解,相互谅解一般赔偿个三百二百的就有事了,但治安罚款是逃不过去的。

至于骂人,那就不算数了,但你骂的要是哑巴,同样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所以劝一些人切勿冲动,冲动是魔鬼,所以吃亏的还是爱冲动的你自己。

题主所描写的,一开始你的父亲先被人打了一巴掌,此时还是受害人,如果此时你的父亲拨打110报案,那个老太太恐怕就要破点财,为你的父亲做补偿。

可偏偏这你的父亲,却把对方打坏,事后是很后悔,可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只能够在调解的时候,接受受害人提出的补偿要求,如果对方狮子口大开,无法承受,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

其实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做详细调查的,分清主次原因,以及事件的经过,在场的证人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证人失实,公安机关也会用侦查手段,弄清事实原委,所以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的态度,取决于对他处理的轻重。

不过在法庭上是不支持狮子口大开的,法庭会根据实际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最后的生产伤残鉴定结果,而作出补偿判决,如果你的父亲表示服从判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并有悔过表现,一般都只能判缓刑。其实法庭的判决,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这里指的是轻伤。

如果要是重伤害,而且没有赔偿能力,那就对不起了,只能在监狱里服刑了,其身体恐怕在5--10年之间。

并非我在信口开河的胡说,因为这样的案件在我的身边发生过,我们邻居的一个年轻人,平时就劣迹斑斑,被私人聘为保安,实际就是个打手,因为冲动把人打成重伤,由于没钱赔付,被法庭判了十年,最后卖掉了他唯一的房产,陪给人家才出狱,在狱中白白的呆了五年。而他的老板却把责任的推的一干二净,声称我没有让他打人,我不知道他爱打人。

最后他的老板只承担了连带责任,而他本人却吞下了这一苦果。

所以冲动只能自食其果。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你陈述这一情节来看,被害人是在打入伤害人家里,在打斗过程中,致被害人受伤治疗无效后死亡。依个人意见来看,首先要从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携带凶器,有无严重危及伤害人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来考虑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如果被害人只是为了上门讨理,在争吵过程中发生殴斗,伤害人在殴斗过程中,存有主观伤害对方的故意,则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主罪明确后,再根据双方过错原则以及事后补救措施,认罪态度以及犯罪时是否成年来定罪量刑。以上仅从你所陈述中分析,具体得依据实际情况,欢迎电15263103516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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