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如果被告因欠款被起诉后,不应诉而躲的话,法院仍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作为被告,就失去了向法院提起抗辩的机会和举证的权利,也就是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肯定会对被告不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审理情况直接进行判决。 并且 ,在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自觉履行的,可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律师大刘说法:诉讼阶段一般不会被抓,被告不出庭的话法院会缺席判决,不过这样可能对被告不利,建议你朋友的老公勇敢面对,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如下:
1、丧失申请回避的机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审判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比如说是原告的亲戚朋友之类的,被告是有权申请回避的,也就是要求更换审判人员。被告要不去的话,就丧失了这个机会,那么很有可能会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2、无法陈述观点。
当事人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被告不出庭就无法陈述事实,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举个例子,比如被告欠原告钱,还了一部分,但是原告不提这事,仍要求被告按全额偿还,那么,结合其他证据,法院很有可能将原告的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到时候判令被告重复还款岂不是很冤枉。
3、缺乏质证环节。
《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由于被告未到庭,则无法对原告出具的证据进行质证,万一原告的证据有问题,并且法官还采信了(毕竟法官不是当事人,对事情不会那么了解,再说,每个人都有疏忽大意的时候),那被告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到时候想改判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4、承担败诉后果。
一方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未出庭的当事人则无法参与法庭调查及辩论程序,通常来说,缺席之人很有可能会承担败诉后果。
因此,建议你朋友的老公还是积极应诉比较好,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呢?经济纠纷无非就是钱的问题,如果实在没钱,说说自己的情况,原告有可能会减免一些债务,双方达成调解,这样不是很好嘛。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若法院已经判决欠款人须立即还钱,那么就会有一个执行期,一般是1-3个月,之后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缺席判决
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答辩,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如果不理,会有以下不利后果: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3.法院如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被告是无法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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