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
自己写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些书写的形式、要求。在遗嘱有效期上,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其中,在目前继承法规定中,公证遗嘱优先。并没有明确规定遗嘱写完之后的有效期限。
以下详细介绍一下。前提是“自己写”遗嘱:
自己写遗嘱,在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上,叫做“自书遗嘱”。当然,订立人本人要有自己书写的能力,这是必要条件。
合法有效性的关键要素包括三类:
1.自己书写的三个关键前提条件
条件(一):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人本人是头脑清醒、思维正常、意识清晰的。这是能够确保本人可以真正表达自我意愿的前提。注意,这里主要指的是“头脑”,与肢体、行动上是否方便没有什么关系。
最好的证明,是由医疗机构、或者精神鉴定机构出具有关精神方面的评估证明。
条件(二):遗嘱必须是本人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为遗嘱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财产分配问题。所以,肯定是跟“利”有关。订立人怎么去分配利益,必须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诱导,必须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写。
关于这方面的证明,比较好的方式是关于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的采集,后面展开说。
条件(三):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订立人个人合法财产。
这个需要订立人自行判断,情况比较多。举一些例子:例如房产、银行卡等,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很大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订立遗嘱中,就不能将这些财产全部订入遗嘱,否则会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2.遗嘱的内容格式如何书写?
(一)开头:写明“遗嘱”两个字
(二)内容:参照如下表述形式:
本人xxx(身份证号xx)去世后,将xx(位置)xx房子(房产证号xxx)中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全部继承。
注意几个关键点:
人的信息、财产信息必须唯一,不能产生模糊歧义。
订立人给出去的份额、继承人继承的份额讲清楚(常用的词语:全部、1/2、40%等)。
继承方式用词准确(采用“继承”词语)。
(三)结尾:订立人自己签名、写好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另外要注意:整张“纸”不能出现任何其他人的笔迹字样。
3.订立过程的证据留存
证据是特别重要的有效性证明!
很多时候朋友们都在问“遗嘱怎么写”。其实订立过程中证据留存的重要程度,某种程度上是大于遗嘱本身的!未来一旦产生纠纷,往往是对遗嘱订立过程提出质疑!
关键证据包括: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评估或者鉴定证明。
订立人在书写遗嘱期间的笔迹样本、指纹等(用于证明遗嘱是本人书写的)。
最好订立人书写全程录音录像(这是可以作为证明订立人精神状态、自我意思表示的辅证)。
最好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也是关键证据,需要有个见证书)。
所有涉及到的人、财方面的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据、包括遗嘱原件,均不能进行二次修改,订立完成之后,保存好、封装,确保不具备篡改的可能性。
以下把自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常犯的三类错误说一下,一定要避免:
别人帮忙修改几个字。我们前面说过,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笔迹。有些老人写累了、个别字写错了,子女帮忙写两笔、帮忙修改一下,都视同无效。
打印一份,自己签名。打印遗嘱目前的判定上,最基本的原则是要证明自输入、打印至最后签字全过程,必须是订立人本人完成。并且即使这样,因为目前的继承法中没有规定这种形式,所以判决结果有风险。
两位老人合写一份。同样,遗嘱形式无法界定,有失效风险。
做到以上几点、避免错误,是可以让自书遗嘱做到合法有效的。
最后还有一条提醒,非常重要:遗嘱最后必须要妥善保存好,千万别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遗嘱丢了、被改了、污损了,否则也是白订立。
打印遗嘱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存在很大争议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自书遗嘱指的是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书写的,而不仅仅是自己签名字,而是所有内容都是亲笔书写,这才是正规的自书遗嘱。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达,很少有人再去亲笔书写任何文件,都是通过电脑来进行打印,然后在落款处再自己签上名字,对于这样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是要看继承人能否证明该遗嘱是立遗嘱人亲自打印,或者说,能否证明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为打印文件毕竟谁都可以坐在电脑前进行打印,虽然在遗嘱落款处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但是这几个字名字毕竟不及整个遗嘱全部手写的真实性更高。而且打印的遗嘱毕竟不是立遗嘱人亲笔手写,还容易被误认为属于代书遗嘱的范畴,而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才可以生效,所以打印遗嘱在效力上是存在很大争议和问题的。
因此,建议大家如果打算自行书写遗嘱,就一定不要图省事或者偷懒,最好还是全部手写,这样至少在形式上是可以保证合法有效的。
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
按问题所描述的情况,该遗嘱应当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很多情况都将打印遗嘱作为自书遗嘱。一般来说,若不是自己亲自打印的遗嘱,原则上属于代书遗嘱。根据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符合相应的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律师解答: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立遗嘱的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是否按照法定基本条件进行的。自书遗嘱要立遗嘱本人亲笔签字,并写下日期,立遗嘱的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具有遗嘱的效力。
本案中,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具有行为能力的,那么遗嘱是有效的,不能因为后期失去行为能力,而否定前面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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