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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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样想安乐死的人,只想自己安安静静地死去就好,不想用伤害别人的方式去安乐死,我的心是善良的,我只是不堪生活一次又一次沉重的打击,使我的心一次又一次的脆弱不堪,直到现在突然想安乐死,因为经历了同龄人本不该经历的,比同龄人提前经历的事情多的多,虽然也跨过去了一些坎,但是,心里还是痛苦的,只想寻求死亡来得到解脱。我今年是花季年龄,20岁,抑郁症已有14年,我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也算是一种奇迹吧。本该拥有的花季年龄生活却整天都寻求死亡,我也不想这样,但是身心实在经受不住这般折磨,真的想死去,我也知道,谁生下来是非要想死亡的,谁都不是,也都是因为生活的各种打击,使我狼狈不堪,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活过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只想说:“没有人愿意死亡,像我们这种想死去的人请善待一些吧,毕竟,微笑抑郁症让我实在太痛苦了,不想这么折磨自己下去了。”
能选择安乐死的人必定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以这种方式必然看透生死,我想不会有痛苦了,可能更多的是对亲人的不舍!
安乐死我国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目前安乐死在我国还没有实行,世界上最先法律上通过安乐死的是荷兰,相继的在日本、瑞士、比利时和美国部分的州是合法的。但世界上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并不多。
这些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虽然法律不是完全相同,但主要内容和步骤都差不了多少。
第一步由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第二步由专业几位医生对病人做出诊断结论,
第三步由多方人员,包括病人、病人家属、医生、法院人员和公证人员等到场,签署安乐死的协议。
第四步进入等待期,每个国家时间不等,这期间患者可以随时撤回申请。
第五步最后实施,实施前病人依然可以随时撤回,但实施的时候,各方必须到达现场,病人家人朋友、医生、法院人员、公证人员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离开。
实施基本都是应用药物。
为什么大多数国家没有把安乐死合法化哪?
大家看看上面实施的过程,涉及很多部门,很多人员,并且及其严格,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什么不能简化程序和步骤,那样就可能出现漏洞。
所以每个国家都很慎重。
生命是宝贵的,但对于那些活着每天都在忍受痛苦的人们,自己也有意愿的人,安乐死是一种很好选择。
你好!
我如果得了不治之症最好能有选择权,等死的是个什么样看母亲就知道了,一直到肝昏迷死去,兹味个中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我国也应该立法让公民有选择权,在欢乐中死去比痛死强多了!
安乐是一种选择尊严,而不是被逼。等死多么痛苦!
宁可选择有尊严的死也不折磨死!谢谢你的约请!
谢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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