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丢东西物业有责任吗_楼道丢东西物业有责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48:24 人阅读
导读: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回答中凡是支持你找物业算账的,你都点赞。而其他的你都没看见似的。我今天回复了一个话题。我说,要学法、要守规则,至少要了解。如果别人把...

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回答中凡是支持你找物业算账的,你都点赞。而其他的你都没看见似的。

我今天回复了一个话题。我说,要学法、要守规则,至少要了解。如果别人把这些放到你手中 ,你都舍不得看一下,只晓得一个劲的嚷嚷,要物业赔钱,就要坚决维权,那恐怕所维的权不一定就是法律认同的权。就像坐过站,要求下车未果,抢公交车的方向盘一样,他也在维权。

一个不守规则的人,因为不守规则而招受损失,却要让守规则的人赔付,于情说得过去,于法,估计很难行得通。要不,你找法院起诉试试?

除了给楼道放東西的人,其它人都没有责任。放东西的人影响别人进出你有责任,如果发生火災地震什么的,你防碍了其它人逃生,那你的麻烦就更大了。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物业赔偿,有的驳回诉讼请求。

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了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治安管理义务及如何评价物业公司是否正确履行了义务。

如果要求小区治安达到“保证无盗窃案件发生”显然过于苛刻。

因此对物业管理中的治安服务应理解为是对区内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防范服务。

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治安费比例及数额较小,也不应要求其承担过重比例的赔偿责任。

因此,物业承担责任应结合其过错程度综合认定。

当然,如果被盗物品存放在物业公司专人看管的场所,并交纳了保管费,则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受保管合同法律规范调整。

首先给楼主普及一下楼道的作用是逃生通道,原则上楼道是不允许放任何东西加以堵塞的,影响应急疏散逃生!关于物业方责任的问题,可以责令尽快把监控设备维修好,真正的起到人防物防结合,让业主/租户有保障!至于赔偿,很难……

业主家中被盗,谁丢了东西,都是损失,这损失谁赔偿呀,很难说谁有责任,谁赔偿了。当业主看到保安,立即就想到保安要保卫业主安全的责任。也从电视中,看到ⅹx帮帮团,xx帮你跑腿等拦目,曾帮丟三轮子的业主向物业讨公道,记者指责物业,说物业的主要工作就是保洁保安,物业要做好保卫业主财产人身安全,要对业主人身安全负责。负责的意义要承担业主的损失,电视台,记者,这样的釆访报道,会使全体听众观众谁都会相信这样的结论.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正义的象征。这样的报道会使业主更加相信,物业保安的责任就是要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因为交了物业责,丟东西就要赔,那么物业究竞有没保卫业主安全责任。一要看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是物业要维护小区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这与保卫业主安全有质的不同。二要看物业业主的物业合同有沒有提供安全保卫的约定,要按合同办,合同是有效的。三要有沒有事实存在的保管关系来确定保管责任。四是落实检查物业有沒有工作不认真,工作有沒有失误责任。五要对所有可凝人员都要加以排查。特别对物业值班人员的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內盗情况,排除內盗的凝点也非常重要。为什么当业主家中被盗,物业人员一要保护现场,维护秩序,还会建议你报警,这是因为物业是企业,没有执法权,公安机关才有执法权,只有他们才能有保卫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物业是沒有保卫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也会依责任大小轻重确定赔偿责任,有时电视台记者,知识也不一定全面,认识也不一定正确,但效果是在误导公众,后果是业主对物业的错误认识,使物业的处境越来越难,物业被人抹黑成了常态,所以责任要依据各自的情况不同,来确定谁的责任。

刚刚出门倒垃圾,就看到小区的物业人员正在清理楼道里的堆积物品。我看他们从对面楼搬下来的东西,也有一些可以用的,应该不是业主丢弃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其实不是物业没有通知业主就私自拿走,是物业原本就有规定,楼道间不允许堆放杂物和堆放个人物品,因为丢失了,是业主的损失不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因此火灾或者是挡住了求生同道,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

小区物业经常会做一些宣传活动,比如坚决杜绝高空抛物,不允许像楼下抛下充电电线,不允许在楼道堆放杂物....难道只有每次都通知到个人,才能算是通知吗?

公共区域,原本就不是个人的,这点上我想业主应该是清楚的, 不然早就把那块地方划为个人所有了。

至于业主应该怎么办,一般物业把那些东西收走之后,也会怕有些业主会去找回,所以通常这些东西都会在物业放置几天时间,没有人找的,再被处理掉,业主发现杂物不见后,如果真的很需要,可以去物业看看能不能找回,下次有用的物品还是放在自己家中比较好。

谢邀,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之前也回答过类似“室内被盗,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如果本次回答对大家有帮助的话,请记得点赞关注哦,谢谢!

楼道内存放电动车被偷走与家中财务被盗还是有较大区别的,首先我们应该判定的是该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或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标注公共区域存放财物的条款,如果有相应条款,允许在公共区域存放的话,物业是有责任看护的,相反,绝大多数情况是不允许的,那么您存放电动车反而侵犯了其他业主对于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利,同时存在安全风险,更不用谈向物业索要赔偿了。

这里楼主也提到了2个说明,一个是物业费0.6元,另一个是单元门也是好的,可能您想要表达的是物业费高,单元门完好电动车还被偷,但是物业费在标准内收取的,也尽到了维护单元门的义务,所以物业更加没有责任了。

其次,楼道丢东西举证非常困难,比如如何证明电动车是你购买的,是否有发票,怎么证明电动车是在小区内丢失的等等,还是建议楼主在小区规定的地方停放电动车,或者存放在有监控的地方,这样才能利他利己。

不知道提问者是无知?无耻?还是法盲?

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就非常清楚了。

简单来讲,任何人都无权侵占专有部分(房屋内)以外的公有建筑物面积或空间,无论你是放鞋子、放柜子、放其他闲置杂物。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自己违法违规,还想把责任怪在别人身上,你的心有多大???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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