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过期了还有法律效益吗_欠条过期还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1:48:31 人阅读
导读:欠条是永久有效的,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以还款期限之日后的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相关法律知识:《...

欠条是永久有效的,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以还款期限之日后的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法规之中,对于欠条过期了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了,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来欠条欠条是永久有法律效力的。

你好!谢谢邀请!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借条上写了2018年底还清,也就是说还款时间是2018年底。到了2018年底如果他没有还,那法律上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了。

要明确一点就是,还款时间和时效是有差别的。还款时间一过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现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在这期间通过正式方式找对方要求还款,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是从催款的时间开始可以延续,重新计算时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对方公司在欠条上承诺在2013年6月1日还款,那诉讼时效起码应该是在2013年6月1日之后的二年内,也就是说欠条在2015年6月1日之前,都是属于在诉讼时效之内,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作废。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也只是可能在法院诉讼中丧失胜诉权,但并不是实体债权消失,民事上的实体权利仍然是存在的,你仍可以自行向对方公司主张权利,催讨欠款。

回答你的问题:简洁明了的告诉你,起诉的话,找对了管辖法院,只要材料准备齐全,法院会受理你的案件。

扩展一下:如果在案件受理之后,对方提出来你的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你又拿不出来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请求没过诉讼时效,那你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就不管了,你就该想一想除法院起诉之外的其他方法来要回你的钱了。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首先,关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生效后,2017年10月1日开始,诉讼时效调整为三年,你这欠条在这个时间之前签的,确定的是普通债权,两年诉讼时效,并且自欠条签订之日起,加上两年,并未到2017年10月1日,所以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并且不能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不提诉讼时效的抗辩,就对你没影响。其次,对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看你的债权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没有或者想不起来,可以自己动手操作,促使对方承认欠款并履行还款义务,还完还好,没有还完再去起诉,如果对方不认不还,那就祝你好运。

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所以类似情形还是早些采取措施比较好。

既然没有还款期,就不存在有没有过期的问题,但是对方是可以借此一拖再拖还款的。必须要重新共同定立一个确切的还款日期才可以有效追讨的。如果对方不同意,拒绝合作,可以通过起诉,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借条过期了,借条本身仍旧是合法的,只不过丧失了胜诉后的执行权,也就是说即使你凭着这张借条打赢了官司,法院也不会为你强制执行。

谢谢邀请。

1、首先确定一下你的欠条是不是借款形成的,如果是,你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所以不存在过期不过期的问题。你说的过期6年,是指出具借条的时间到现在6年吧,不影响起诉。

2、出具欠条时间过去6年了,中间你有没有去催款,如果有去催款,那诉讼时效期间就开始起算了,该期间以前的是2年,现在的是3年,所以你讲不清楚的话,就讲近期有催过就好了,不要讲说3年前催过,中间都没催,那现在来起诉就超过诉讼时效了。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20年,如果欠款超过20年了没去主张,那就超过最长时效了。

4、起诉只是过程,要胜诉才是目的。你手上的是欠条还是借条,是有所区别的,欠条的话,你要对欠款形成的事实、过程作一个说明,金额较大的话,要提供相关的往来凭证作进一步的证明。

5、条子上有没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利息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

6、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口头上讲的欠条实际上就是借条,但如果该欠条确实本质上不是借款形成的借条,而是因为之前的合同、合作等经济原因形成的,那立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本身就是对到期债务的确认,也就是从立欠条的时候就要起算诉讼时效了。


《民法总则》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

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1、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约定了还款时间,则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延伸知识补充】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

(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实身份,最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等;并写明是“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减少歧义的产生。

6、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7、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数字一定要有大写,防止被添加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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