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权证超面积_农村不动产登记超平方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5:09:15 人阅读
导读:针对合法的宅基地面积超标情况,国家是给予其进行确权登记,对于非法宅基地超标情况,将给予以下这几种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

针对合法的宅基地面积超标情况,国家是给予其进行确权登记,对于非法宅基地超标情况,将给予以下这几种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3、强制收回

(1)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情况很少有强制收回的情况,但是也部分情况下是会进行强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却未拆除旧房,强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骗手段获得的宅基地等等情况。

(2)此外,对于那些已将农村户口注销的,但是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但无人居住的,也无人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条件收回。

4、暂时保留

(1)部分农村宅基地超标其实是不适合拆除的,这时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一般会给予暂时保留的处理方法。

(2)这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这几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如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居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将予以暂时保留,或者是将这栋拆除后,会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那么该房屋也将暂时保留。

农村建房户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说明建房是经过依法审批的。但是由于建房时没有遵守审批规定,超占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和超建筑所有权面积,在农村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整治违法建筑时,超过部分会被拆除吗?


处理后可以确定权属的情形。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处罚)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可以暂时保留的情形。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超过宅基地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不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确因超占不足一间的(5一40平方米内)房屋,无法拆除的暂时予以保留,待今后拆翻改建时予以拆除。

拆除或局部拆除的情形(一)已建新未拆旧的。(二)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超占批准面积超50%以上,可以局部拆除的。(三)对生活附属用房存在多处的,可选择一处,其余拆除。(四)县级或乡镇有关部门认定应拆除的。(五)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愿意缴纳超占超建罚没款的。

以上是本地区对于超出宅基地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处理办法。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欢迎交流。

农村由官方或地方组织确切丈量房屋面积是近个时期才出现的事情,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征地拆迁,对拆迁户的住房建筑和宅基地进行补偿中,要进行房屋面积的精准丈量,一种是全国农村进行的宅基地和房屋产权确定时的精准丈量。农村因为自然发展因素较多,各时期修建的房舍基地面积不一样,所以许多地方房屋的面积并没有一个大多数人公认的标准面积。因为没有相应的标准,在实践中很难确定超出的面积。既使能定出一个房屋面积标准,实施收费也存在很大困难。因为实际中的房屋建筑面积不统一,有些农户面积大,有些农户面积小,如果把标准面积定在二者之间,按这个标准对超出的面积的农户收费,对照这个标准面积不足的农户便要求补偿,这样会出现非常复杂的局面。因此,很多地方农村在丈量房屋面积时,现在还都没有对一些面积明显很大的房屋面积收取部分的费用。在没有严格的房屋面积标准确立的情况下,也不会对所谓的超出面积收费。除非是违法违规的建筑房屋,不仅要罚款收费,而且可能会遭拆除。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年5月份以来,大多数农民已如愿拿到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以前,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一般都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现在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要做到“两证合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也就是说,以后农村的宅基地跟城里的一样,每家每户都能领到不动产权证,其实这是对农民固定资产的一种确认和公示,将进一步盘活农民资产,让那些有心无力的农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农村户口真正的春天来了!

宅基地发放不动产权证 农民能得到哪些福利?

这个证对农民朋友来说可不得了,它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农民朋友要使用好你手中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了,它将让你的生活从此改变。通俗易懂的讲,这个证会有以下作用:

1、这个证可以抵押贷款了

如果你有心发展而缺资金,又无其他抵押,就把你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拿到银行吧,这个银行是认可的。贷款之后可以去创业或者做些小生意,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了!

2、这个证可让房屋转让了

以前也听说有人转让农村房屋,这个只是你们私下的行为,不受各级认可的。而有了这个证,你可以进行转让、出租等换取利益了,并受法律保护。

3、这个证可以入股分红了

如果你想入股当地的合作社和企业,又无资金的话,你可以持这个证入股了,他将给你换取不菲的收呀,何乐而不为呢!

4、这个证自愿永久退出宅基地可获得赔偿了

农户在进城落户之后,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农村的宅基地,在退出之后,农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5、这个证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可以获得赔偿了

现如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加快,很多宅基地都面临拆迁的情况,一旦拥有了不动产权证,只要是被依法征收的宅基地,农户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6、这个证可以自个建乡村别墅了

有农村户口,而且还确定了宅基地的不动产权,居民可以申请自建房,农村小别墅分分钟走起!

如果你已持有这个证,请一定要了解以上6点,将来随着政策的调整,这个证还会有更多的好处。

权籍调查,房地一体

以前,权籍调查,只开展宅基地调查,没有调查房屋及其他定着物。今后,农房等宅基

地上的定着物也将纳入调查范围。

一些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地方,也要进一步核实完善调查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房地一体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权籍调查不收费。如果有收费的话,就是乱收费,可以拒绝缴纳。

而且,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应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

宅基地和房屋等定着物一并划定不动产单元,编制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先确地权,再确房权

也就是说,先处理土地法律关系,再处理房产法律关系。

用地手续不全的,该拆除的拆除、可补办的补办,不符合补办审批手续但又确实无法拆除的,暂时保留违法超占超建的宅基地及住房,不予确认产权,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

然后再看房产。房和地的权利人必须一样,可以一人或多人,但是必须一样。如果房、地权利人不一样,就需要重新确定权利人,两者相一样后才可以登记。

尊重历史,妥善处理

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非常多。此次确权登记工作中,还是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是“一户多宅”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实际已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实际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二是超面积问题。原则是分阶段依法处理。具体分为1982年之前、1982年至1987年以及1987年之后三个阶段。一般都不会拆除,只是到底按照实际面积、审批面积还是规定面积登记上会有所不同。

三是非农户口问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可以确权。这里土砖家要特别提醒的是,在1999年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可以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

四是没有权属来源材料问题。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后,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可以确权。

农地圈问答团队:董金平

农村不动产登记按“一户一宅”实施,新建房屋、扩建或翻建每户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对超过房屋的收费标准:1.0-220平方米部分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之内不收费。2.超过50平方米,220-270平方米收取3元/平方米。

您好,农村宅基地登记面积与实际不符应按照宅基地登记面积进行确权。如果小于登记面积您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是实际面积大于宅基地面积,那么一般情况下大于的面积应按照违建处理。

按照我这里的情况是92-98阶段审批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按照实地测量面积计算,结合审批建筑面积计算是否有存在超面积使用,多出不发,少面积可以认定。

具体看你所在地方是不动产登记怎么规定的。具体要到县级单位窗口了解.

农村超出宅基地面积外的土地归谁?如果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所谓的农村超出宅基地面积外的土地,其实就是除了房子周围的院子、园子和大路了。这些院子和园子其实是在审批宅基地之后分配的配套的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也可以当做是以前的自留地,供您存放农机具、养点鸡鸭鹅狗等家禽家畜和种点小菜维持正常的农村生活。

说实话,对于这些土地,除了宅基地之外是很那出现纠纷的。宅基地的纠纷是最多的,就是谁家占了别家的10公分宅基地,也就是农村传统的“房檐滴水”矛盾。这个只要找村委会调节一下就可以了,查查宅基地分配的底案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查下面积就清楚了。

而至于说其余的菜园子、院子什么的,纠纷就少了很多了。毕竟这些集体土地都是申请宅基地之后已经划分出来的。基本情况都是从宅基地的两侧掐齐、沿着其他户的院子一头划齐,就是宅基地的附属菜园子用地了。而且,在划分的时候都已经用栅栏给拦上了,而且对于这个宅基地的附属院子和园子用地来说,也没有争抢的必要啊。拿着卡尺一测量就能知道谁家的界限在哪。所以,对于这个土地的纠纷还是比较少的。

最后就是院子和房子外的土地了,这些土地就是大道了。谁也不会把自己的界限扩到大道上,那脸得多大?村委会也不能干。说实话随便找个荒地开垦一下,也不是这2分地能比拟的。

因此,在农村土地纠纷最多的就是宅基地了,其次就是院子和园子的土地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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