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可以索要赔偿吗_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车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41:42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一般根据交警判决为主。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负责任方如果有误工情况,全责方必须赔付误工费。正常情况下,伤害没正式工作或者农村户口,误工费按当地工资平均...

这个问题一般根据交警判决为主。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负责任方如果有误工情况,全责方必须赔付误工费。

正常情况下,伤害没正式工作或者农村户口,误工费按当地工资平均水平计算,如果住院时间长,那伤者必须提供前期工资证明,纳费证明,按前期工资陪偿。并且还有陪护费。

如有伤者工资高于事故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在结案时,你必须拿出工资证明,交警会按你要求原工资陪偿的。

如果有伤残或死亡,是要陪偿伤残后期费用,也可一次性补偿。

而精神抚慰金,一般轻伤住院是不支持陪偿的。如果伤残,是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一般致残精神抚慰金在lw元。如果死亡,也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但最高不超5w元。

注意,交警处理时,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而保险也拒赔的。但必须起诉至法院,法律是支持这项陪偿的。最后,保险必须陪付。

同情你的不幸遭遇,也算幸运,脑震荡在现在来看也不全是什么大问题,但是赔偿是一定的。

第一,财产损失是必须的,包括你的设备,食材,收入损失都是可以让他赔偿的。这个是可以很容易计算出来的。

第二,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也是需要他来出的,脑震荡的话视情况而定,大概需要住院在一周左右,费用也是比较清楚的。保险里面有这项费用。

第三,伤病期间的务工费用,这个是按照你的收入来定的,这个事情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一般参考当地的社平工资来经营赔偿。

第四,你说的孩子什么的只能是视情况而定了,因为只有发生了特别大的事情(伤亡)才会有孩子的抚养费,老人的赡养费等其他费用。

第五,精神损失费,这个好多人在提,但是我们现在没有标准,而且即使打官司,这一诉求一般来说也不会被支持。

大概就这么多吧,希望能帮到您!

误工费是给受害人赔偿的,如果受害人受伤无法工作可要误工费,至于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正要出台明确的规定是否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系涉案交通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二者之间明显具有侵权法意义的因果联系。

二、所谓车辆的贬值损失,从财产折旧的视角来观察,应特指涉案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性折旧”,不包括交通事故发生之前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性折旧。

三、权利人将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如果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且载明有关“车辆贬值损失”的确定性鉴定意见,应当认为已尽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举证责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而交通事故的车辆贬值损失,自当属于“财产权益损失”范畴应该不存疑义,为此,应依法予以赔偿。

五、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四大选项中并没有明确列出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但该条文的立法技巧采用的是例式列举的表述方式,并非将“财产损失”的范围限定在该四大列举选项之内,并没有明确排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

六、《民法通则》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属于民事基本法的地位,其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而具有民事责任基本法地位的《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由此可见,即使是作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无权以任何形式限制乃至剥夺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显而易见,最高人民法院网2016年3月4日《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一文的观点有僭越违法之嫌。

七、纵观既往司法实践,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出现很多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判决赔偿的司法案例,也足以印证:人民法院 支持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关具有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请求,于情合理,于法有据。

法院也只会支持直接经济损失!除非你是营运车辆,能证明你是靠车吃饭

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全责只是指责任的划分。具体需要什么赔偿,要根据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具体可以咨询保险公司。

从道理上讲可以,但是多数情况法院不支持。

少数情况下,如果车比较新,损坏比较严重,有鉴定机构的报告,可以支持车辆折旧。

以前查阅相关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对车辆折旧多数持不支持态度的原因,主要有这样两点:

一是现在机动车驾驶人员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本来纠纷就多,再增加一个赔偿项目,会大大增加争议和诉讼数量,不利于和谐稳定。

二是现在机动车估值机构参差不齐,容易产生不准确不客观的鉴定结果,把这样的结果当做诉讼证据,容易引起新的不公平。

其实车辆经过严重的交通事故,其贬值是肯定的(多数事故车卖不出好价钱)。个人看法,车辆贬值应予支持。

你好,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建议你除了修车以外,就不要主张其他的赔偿。

从你介绍的交通事故的情况来说,只是简单的剐蹭。双方没有人员伤亡,这属于最简单的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国家鼓励双方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处理。通过手机就可以简单的处理。





我来介绍一个案例吧,希望能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得到启示。

小张骑着摩托车相对方向与小王驾驶的小车发生正面碰撞。由于双方都采取了紧急措施,并没有造成过大的损失。小张的摩托车有轻微的损伤。小王的汽车蹭破了一点皮。双方由于在现场对损失大小争执不下。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交警到现场出警后,小张承认自己是越过中线的。交警队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认定小张承担全部责任,小王驾驶汽车承担无责任。双方同意责任认定的划分,并且签了字。但是在简易责任认定书的赔偿上。达不成协议。


骑摩托车的小张子愿意付给对方200元钱。而开汽车的小王坚决要500元。

经过交警队的多次调解,双方协商不成,前前后后耗费了将近十多天。随后双方又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虽然双方都有意愿进行调解,但是由于双方情绪上的各种因素造成双方都不让步。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没有达成协议。在此期间,双方不考虑时间的因素。光来回的交通费,就花了200元以上啦。


最后,驾驶汽车的小王去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还请了一个律师。在人民法院进行开庭之前。双方终于坐下来达成了协议300元。在这个案例中,双方所花费的费用早已超过300元。但是由于双方的不理智,造成的损失扩大了很多倍。经历了3个多月双方在法院也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在我们现实中,有很多案例的调解是可以达成协议的。但是双方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一些所谓朋友的建议,造成了交通事故调解迟迟达不成协议,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一点我希望,广大驾驶员和受伤的家属一定要吸取教训。


交通事故的发生,本身是一场意外。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思想情绪很不理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应该快速清醒的认识这个问题。把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负面情绪释放掉,心平气和的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快速的处理交通事故使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因为交通事故既然已经发生,如果双方在赔偿上过多的提出要求,只会造成大家的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最终伤害的还是双方。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果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你好!这里是众和法律为你提供咨询服务

既然你提的问题是“你可以要求什么?”那么多半是走的协商路线,所以,给一下建议,让你在去谈判的时候,更有底气!

(1)首先,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2)一般来说受伤者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疗费、植牙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现阶段仅能先教你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假设我方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计算20年(年限)(60岁以下),伤残等级比例(9级伤残为20%)

基数 * 年限 * 比例 =残疾赔偿金

50000 * 20年 * 20%=20万

综上,如果不懂的话,可以私信我们!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咨询,或者添加头条号私聊咨询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