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超高要看是否超出国家限定标准(一般大型货车,限高4米,集装箱车限高4.2米),拉货只超出货箱,不超国家限定,就不算超高,车辆拉货超出国家限定,但是办理了超限证,在超限证规定的范围内,也不算超高。 2、线缆的铺设也是有限定最低高度的,车辆挂电缆时如高度低于正常限定高度(通过测量车辆拉货后的高度能确认),对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损失可以协商比例分担。 3、车辆超高,且超高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不是唯一原因,可加扣比例承担。
货车在超载或超长的情况下,本车车损是免赔的,但是涉及到第三者损失的话交强险2000范围内全赔,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失,超载,超长每违反一项,增加10%的绝对免赔,即超载或超长,赔90%,超载且超长,赔80%。
理赔结论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七条第十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保险条款对于车辆损失和第三者损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免赔率。根据案情分析,保险公司采用第三种意见理赔,对被保险人车辆损失不予赔偿,对第三者桥梁损失,按增加10%免赔率后赔偿。
货车挂断电缆线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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