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钱由谁出_工伤该由谁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0:30:13 人阅读
导读:工伤的话,股骨骨折手术内固定,在正常愈合的情况下,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

工伤的话,股骨骨折手术内固定,在正常愈合的情况下,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工伤赔偿费用,单位参加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工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劳动者在工伤发生过程中是免责的。如果你单位为你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是由工伤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你的同事违规操作,造成你的伤害,单位应该给予处分,或者处罚,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对你进行赔偿,一切赔偿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部门进行,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2551元=22959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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