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股东的权益_小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财务状况?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7:25:04 人阅读
导读:作为公司股东,无论持股多少,都有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知情权。一、小股东的知情权往往不能够得到充分实现但是现实中往往会因为...

作为公司股东,无论持股多少,都有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知情权。

一、小股东的知情权往往不能够得到充分实现

但是现实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很多小股东并不能行使自己的知情权,经常会有人遇到,投资了A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入股几年后一直没有分到钱,公司大股东和经营管理者却一直在说亏钱,他们的理由各种各样,比如:

  1. 担心小股东过多了解公司的信息,导致公司核心机密外泄;

  2. 担心小股东对于了解到的公司信息一知半解,与经营者之间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3. 担心小股东过多了解公司后,选择插手公司事务,导致管理者不能正常运营;

这些理由其实很多时候是很无理的,多数情况下是大股东和经营者为了以公肥私的行为。

那么小股东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什么是股东知情权

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从法律上讲股东的知情权包括:

  1. 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2. 公司财务状况的知情权;

  3. 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知情权;

股东之所以需要知情权,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是为了能够参与到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三、小股东究竟能查阅公司的哪些资料?

既然法律有规定,股东有知情权,那么就算大股东和经营者提出各自理由拒绝,小股东依旧可以提出按照法律规定查阅公司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1. 公司章程;

  2. 股东会议记录;

  3. 董事会会议记录;

  4. 监事会会议记录;

  5. 财务报告;

  6. 会计账簿;

四、小股东如何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小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查阅到的这些公司资料,就可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具体为:

  1. 公司章程可以了解小股东自己的权利;

  2. 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方向;

  3. 财务报表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盈利状况;

  4. 会计账簿可以了解公司具体的成本费用支出;

所以说小股东想要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只要正常的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即可,不需要做太麻烦和激进的事情,但很多小股东并不懂财务知识,对于查阅到的资料可能看不懂,这种情况建议小股东可以去找家培训机构,学习下如何简单的分析财务报表。

新法对小股东的利益的保护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1、股东知情权:新法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但查阅会计帐簿,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股东的查阅要求不合理,有权给予拒绝公司拒绝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给予查阅;

2、股东大会会议,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主持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按照新法第75条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即小股东退出公司机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小股东应共同聘请一位律师,代理办理清算过程的相应工作。

受损的可能性有:

经营期间,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资金,将大股东的的部分费用成本转让小姑东,这在公司清算审计时,无比要盯紧;其次,大股东承诺事项没有兑现,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相应的罚则,不太好操作;公司隐瞒资产,故意评低资产,因有法院参与,一般纰漏不大,但小股东盯紧税上的问题,有时会查到隐瞒资产的情况。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可以要求退股。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胳膊拗不过大腿,大股东不作为小股东一团散沙很难保护自己利益的。

小股东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大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如果大股东根本不在乎法律,没有道德,就会与高管狼狈为奸,侵吞上市公司利益,实际上就是损害小股东权益。

像某家上市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协议,结果就是把上市公司的大量现金据为己有,这种做法小股东怎么可能发现。

保护小股东权益,本来是需要管理层以严刑峻法来护航,可是我们立法的出发点就是存在商榷之处,更多的是保护IPO积极性,从而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很轻,蜻蜓点水一样的罚酒三杯,这不是打击犯罪而是激励前仆后继的犯罪。

作为一种投资者利益损害的补救,集体诉讼制度更加有效,可市场千呼万唤就是没有实施,但有利于IPO发行和再融资的制度不断推陈出新,反映出我们股市立足于融资的制度没有根本改变。

股市是需要融资的,我是赞同的,没有IPO就不叫资本市场,但是为了融资,不能忽视投资者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不能成为大股东违规违法行为买单者。

一般来说,只有百分之五的股份, 在公司的话语权是比较小的,更谈不上控制权。 如果发生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小股东还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利益。

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只要是股东,不管股份多少,都有权利查阅财务报表。如果发现财务报表有问题,可随时提出。只有积极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

时常了解各种业务

既然作为公司股东,就有机会了解公司各种业务,平时可以多了解,参与各种公司活动,和控股股东保持比较密集的联系, 当你对公司业务了解了,就能更准确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

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

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行使自己的股东诉讼权,可以通过法院,仲裁机构等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起诉讼,挽回损失。

总的来说,就是八个字:积极参与,保持监督。 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你这个退股的股东,退股退得不明不白,不符合当初签订的股份合同协议,多半股东退股是按照退股当时的所有资产的总价值退出自己拥有的股份。

如果仅仅只拿走6500元作为10%股份退股,那么变相认定合作项目总价值为65000元。换个角度就是用6500元出售10%的股权。6500元如果由私人支付,那么这10%的股权就是谁的,如果是用所有股东的公司的整体利益去支付的就依照余下人员的投资比例分摊这个股份。演算方法:公司现有总价:65000-6500=58500 第一股东价值:65000×26%=16900 第二股东价值:65000×26%=16900 第三股东价值:65000×26%=16900第四股东价值:65000×4%=2600 第五股东价值:65000×8%=5200 用现在各股东的价值去除以公司现在有总价值就是各个股东现在的股份;例如:第一股东16900÷58500=28.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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