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拆迁房屋有规定吗_离婚时,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1:16:06 人阅读
导读:您好,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标明财产分割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

您好,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标明财产分割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定离婚,同时也会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你先提出离婚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原来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拆迁安置房还是个人财产。原来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双方一般对半分割。

拆迁补偿一般根据户口和房屋来定的,只要你在那有户口和房子,别说你只是离婚的,你就算没出现过在那个地方,你都能有得补的。

如果遇上了,就尽量争取吧。

加油!

黄女士与丈夫孙先生婚后一同住进了男方在京郊的祖宅,两人过的并不如意,时常吵架,孙先生又喜欢喝酒,经常喝的酩酊大醉,黄女士不堪忍受,多次提出离婚。

一年前,当地开始征地拆迁,在入户调查后签订补偿协议时,两人已经在讨论离婚的事情,但黄女士户籍在当地,可以帮助丈夫家多要补偿,所以孙先生决定将黄女士登记为在册人口。黄女士依照规定取得了50㎡的安置房指标,全家人按照超过购房指标全数以成本价购置了市值700多万的四套安置房。

随后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财产分割时,男方家庭坚持认为:拆迁房不是黄女士的,黄女士从未对房屋有过更新、翻建行为,选购安置房的费用也未出资。当时仅是借用其名字,可以多得补偿,实际上因为多了黄女士这50㎡的面积,孙先生家购置新房的价格便宜了600元/㎡。

因此,孙先生家仅愿补偿黄女士因作为在册人口获得的成本价购房优惠差价约600元/㎡×50㎡,总共给3万补偿。黄女士不服,坚持按当地房屋市场价3万/㎡获得补偿,共计150万。

征地、征收作为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土地利用行为,政府通常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征用补偿条例,对被征收、占地的对象基本都给予了充分的补偿考虑,结合当前的司法实践以及北京各级法院的相关判例,黄女士因拆迁作为在册人口取得的利益应当得到保护。

本案中黄女士虽然没有对被征收房屋有实际付出,但在拆迁机构入户测量时,基于婚姻关系依然将黄女士作为在册人口记录,并在最终的补偿协议里体现了对黄女士的补偿标准,依法享有权利,离婚分割时,应当予以体现。

况且本案被拆迁人成本价购房选购的平米数,远超在册人口的人均指标,明显利用了黄女士全部的购房指标,600/㎡的差价远不足以补偿黄女士,较为合理的方式应当以黄女士购房指标载明的50㎡为基数的房屋或者相当于市场评估价格2.5万/㎡的补偿予以确认。

最终法院判决孙先生补偿黄女士125万元。

你好,我是泉州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这个要根据拆迁时间来按算,还要根据你的户口所在地来定的。

如果拆迁在你们离婚前就已经敲定的事,而且你的户口也在男方家,后面离婚了户口没移出来,那么拆迁款就有你的一份。只要拆迁签合同之前你的户口还在那里,这个拆迁款都有按人头补贴安置费,还要看房子是谁的,房子要是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房子拆迁款给不给还得看人家的态度,毕竟房子是人家的,但是人头补贴安置费是你应得的。

如果拆迁是你们离婚后,你户口移出来的情况下,那么就跟你没关系,如果房子是你和前夫共同的,就算离婚了,户口也移出来,后面拆迁你可以通过法律要回你应得的那一份,农村房子一般离婚了女方都是净身出户的,就算一人一半但是谁离婚还会住在那里,所以基本都是放给男方去用,但是遇到拆迁钱一般人都是要对半分了。

你的家庭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以上是我个人了解,你想知道更详细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他会给你详细作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往后能开心幸福!



离婚后户口在农村,没有宅基地,拆迁怎么安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这种情况就要看是因为什么拆迁。

如果是新农村改造,整体搬迁,你的户口又依然在村里,政府考虑实际居住条件,应该是能有一定的安置。那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是国家征用拆迁,个人理解是不会有什么安置的。因为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屋面积决定补偿多少。房屋面积是按照平方米计算的,你本身没有那个面积,怎么能得到补偿呢?

当然你是这个村里村民,如果国家征用拆迁后,除了房屋补偿以外,宅基这部分还有一定补偿,这部分补偿费是有你的分配权。因为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房屋使用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宅基地随着房屋拆迁,这个所有权就自然归集体。所以补偿费应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分配。

拆迁时注意关注当地政府拆迁公告,所有相关事项都能了解。




婚姻法规定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呢?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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