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规划的房子怎么处理_违建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1:09:08 人阅读
导读:怎么确定的合法?副区长联合区、乡、村、区规划、区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现场办公就一定是规划的房子合法吗?第一、现实拆迁中会有不少遇到这个问题的被拆迁人反应类似问题,需...

怎么确定的合法?副区长联合区、乡、村、区规划、区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现场办公就一定是规划的房子合法吗?

第一、现实拆迁中会有不少遇到这个问题的被拆迁人反应类似问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是回迁房需要核定回迁房项目的合法性,而合法性不是某某区长说话,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审批,不然你的合法房产可能就兑换成了小产权房设置无房可安置。

合法的拆迁一定是先获得了合法的手续才进行的拆迁,但某地地区为了赶进度会进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情况,这样对于拆迁方来讲先把土地征收到,等批文下来就可以快速的完成征收工作,但风险却留给了拆迁方,一但审批受阻,回迁房、拆迁款甚至租房补贴会变的遥遥无期,这种风险是老百姓扛不起的。

就像你提问中提到的2000年的拆迁遗留下来的未办理房产权属证,近20年了,通常是由于某些不合法的方面造成了无法办理下来,而无法办理下来就意味着你的房子不合法。

第二、关于乡里70平米的场地只按24平米算是否合法的问题,从问题描述疑似不合法,这里又分为几种情况,一是拆迁需求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审批,二是补偿标准是否合法是否参考公告发布之日起周边市场价或重置成新价,三是畜牧养殖部分是否给予了合理合法的补偿等等,这些方面由于老百姓不懂得补偿项目及核定标准,通常会产生吃亏的情况。

要避免大面积变小面积、小面积变低补偿价、低补偿价买不起商品房的越拆越穷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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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根据上述规定,产权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房屋规划用途。

违建的房子该怎么处理,一般说的都是已经建成的房子,那么未建成的我们就不讨论了。

处理方式一般有罚款、补办手续、拆除等。

一般罚款和补办手续并用,或者仅仅是补办手续而不罚款,这类主要是针对仅仅是程序违法,而不涉及实质性违法的情形。

而拆除的则是违反强制性规划的,这类一般没有改正的余地。

这是拆迁征收中常遇到的事,多数的被征收人都会被公共利益,公益事业这个理由蒙住了。事实上是先有房屋,后有土地规划的,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从巜宪法》,《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巜土地管理法》等等的涉及产权,物权的法律体系中,都有公民的居住权,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是第一位的。土地规划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滞后的,是在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施行的,都有严格的法律作为依据。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就明确规定。一,二,三项是公益事业,产权调换适用异地安置,结清位置差价。四,五两项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产权调换适用就近安置原则。这些法定原则讲的就是土地规划与住房不统一的问题,充分的保护了公民的居住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被侵犯。学习法律,懂法,知法,用实际行动支持依法治国,支持依法行政!

不一定会强拆,对于没有批建手续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如果是在标准面积内建设的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原则的,地方可能会给予相关补办手续政策,具体以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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