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_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对比?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8:40:31 人阅读
导读: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

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的折旧年限/12

4.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2 要计算折旧的话 首先要确定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 然后确定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以直线法为例 假定该电脑原值3000元,预计经残值率为4% 则月折旧额=3000×(1-4%)/3/12=80元 分录: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80 贷:累计折旧 80

1.原因: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这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了。

2.好处: 企业的固定资产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构成了企业的费用。因而,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体现,无论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计提折旧都是必需的!因此如果不计提折旧或不正确的计提折旧,都将对企业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产生错误的影响。

3.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一)固定资产几个概念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原值

账面净值(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账面净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

2.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2)按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提折旧;

(3)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在改扩建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注意】

(1)因大修理而停工的固定资产、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提取折旧。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的计提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以下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注意】要求在倒数第二年改为年限平均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除了最后两年之外是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的。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

(2)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注意】

(1)开始不需考虑预计净残值的折旧方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2)每年折旧额递减的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五)累计折旧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造的固定资产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 

研发支出(技术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每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4种,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1、年限平均法:指将固定资产折旧额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摊。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再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每年数字之和做分母。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4、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根据每年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个人理解,咨询的应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有可能调增,有可能调减,也有可能不需要调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两者可能会存在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企业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作出调整。这个调整有可能是纳税调增,也有可能是纳税调减。

例1:企业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按5年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对于2019年度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希望享受 财税〔2018〕54号规定的税前一次性扣除的优惠政策,这时就可以依据规定,对于当年购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余值全部做给税调减处理。

例2:企业办公楼在会计核算时按15年期限计提折旧,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这样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应当按税法不低于20年的规定,对于多计提的折旧作为纳税调增处理。

例3、企业办公楼在会计核算时按20年期限计提折旧,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规定一致。这样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企业对于办公楼的折旧就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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